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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情下文物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办发〔2008〕3号
  • 【发布日期】2008-01-30
  • 【生效日期】2008-01-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情下文物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情下文物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物办发〔2008〕3号)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给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严重影响,也给文物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并做出明确部署,各有关地区文物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坚决打好这场抗灾救灾的硬仗。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地区文物部门的领导要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必要的现场指挥,启动应急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制订应对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排除隐患。
二、要及时掌握天气预报,重点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监测,加强对文保单位和博物馆安防等设备的养护工作,及时清除安防探头的积雪,严密观察积雪、灾害天气对古建筑和博物馆建筑等的影响,制订具有针对性的保护和防范措施。
三、各地博物馆应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保障文物和人员安全的应急预案,完善相关处理机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组织人员及时清除冰雪,保护博物馆建筑及其周边古树木;设立温馨提示牌,确保室外参观线路的安全和通畅。做好因特殊天气滞留馆内的观众稳定工作,同时要针对老、弱、病、残等社会群体,提供特别服务。
四、应高度重视维修工程和考古发掘工地安全和人身安全,并制定防灾预案。遭受雪灾或冻雨灾害严重地区,应暂停正在进行中的施工或考古工作,同时加强看护,对已经发掘暴露的遗迹应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已出土文物应移至安全的库房集中保管。对放置在展厅和库房内的易受天气影响的馆藏文物要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
五、加强对文保单位和博物馆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完善相关服务设施,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巡查、值班,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已经发现的险情和采取的措施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国家文物局值班室电话:010-59881572。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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