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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保税物流园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120号
  • 【发布日期】2009-06-09
  • 【生效日期】2009-06-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保税物流园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保税物流园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洛阳保税物流园区项目建设,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保税物流园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炳旭(副市长)

副组长:王新士(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王夕中(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 聪(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忠良(市交通局副局长)

关俊声(市商务局副局长)

高士义(市国土局副局长)

乔建红(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木林(市文物局副局长)

雷全利(洛阳海关副关长)

赵 奇(洛阳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李根学(西工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尚和平(市口岸办主任助理)

龙 峰(洛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会宾(洛阳火车站副站长)

张云方(洛阳车务段副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一领导洛阳保税物流园区的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园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制订各项有利于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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