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宣部、教育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4-27
- 【生效日期】2007-04-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组织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实施方案
中宣部、教育部关于组织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意见》精神,中宣部、教育部决定联合组织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具体方案如下:
一、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四)《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二、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形式
研修将着重围绕吃透教材精神、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开展专题辅导和讨论、观摩、交流,辅之以必要的形势报告、社会考察等形式进行。
(一) 自学原著和文件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毛泽东选集》、《毛泽东文集》、《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有关重要文章
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重要文献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文件
3.本方案第一条“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内容”所列有关文件
(二)专题报告
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以及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主要有:
1.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中宣部)
2.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教学质量,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成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教育部)
3.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部)
4. 大力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宣部)
5. 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编写原则、编写思路、主题主线、基本内容、主要特点及使用要求(教材编写组首席专家召集人)
6.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教育部)
7.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师德建设(教育部)
(三)专题研讨
1.如何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
2.当前大学生关心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规律研究
4.如何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
(四)专题交流、示范
1.各地各高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经验、做法交流(教育部)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彩一课”教学示范观摩(教育部)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关教学资源和优秀课件演示(教育部)
(五)社会考察
1.组织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进行学习考察利用井冈山、延安革命圣地及周边地区的革命历史资源和区位优势,以党的优良传统、国情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开展实践式、体验式教学,提高广大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水平。
2.组织到北京市有关单位进行学习考察,了解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
(六)研修总结
围绕研修内容,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结合思想实际,每人写一份学习总结。
三、200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的期次安排
(一)2007年研修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分6期进行,每期100人左右。
第一期:普通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骨干教师
第二期:普通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骨干教师
第三期: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
第四期:普通高校“形势与政策”、“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课骨干教师
第五期:普通高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骨干教师
第六期:普通高校“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骨干教师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安排:2007年5月中旬至2008年1月中旬,每期一个月。
第一期:2007年5月16日―6月14日
第二期:2007年6月16日―7月15日
第三期:2007年7月16日―8月14日
第四期:2007年10月16日―11月14日
第五期:2007年11月16日―12月15日
第六期:2007年12月16日―2008年1月14日
(2)研修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等。
具体名额分配、选送学员和报到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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