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4-11
- 【生效日期】2010-04-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精茂滨海花园总平面图修改的公告
关于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精茂滨海花园总平面图修改的公告
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用地单位)的精茂滨海花园项目(原名精茂科技配套生活区)位于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海景路与海山东三街交界处,宗地号J240-0010。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建许字BH-2007-0190号),总规定建筑面积55251平方米。现用地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中羽毛球及篮球场地进行调整、将1-6栋一层平面图中“架空绿化”修改为“架空休闲”、5栋一层架空层增加配电房。以上修改仅限云线圈注部分。
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书中的相关规划要求。
因上述修改涉及相关共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五天(2010年4月11日至2010年4月25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以书面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相关共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本宗地所有业主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等)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本公示结束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五日内(2010年4月30日18:00前)如无人提出申请,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以上公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一并公示,市民也可至精茂滨海花园项目现场查询,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咨询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刘工;电话:25556544;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