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漯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11-26
- 【生效日期】2007-11-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漯政〔20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技术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专家和公众三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促进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现就推荐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域
1.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害类:主要包括交通安全、电力安全、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消防、资源环境等。
3.公共卫生事业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医学救援等。
4.社会安全事业类:主要包括刑事、反恐怖、民族宗教、经济安全等。
5.综合管理类:应急管理、法律、社会心理、新闻传播等。
二、主要任务
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主要任务是: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二)参加市政府召开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会议,对较大或一般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三)为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和专家库建设提供指导。
(四)参与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办理市政府领导或市政府应急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内具有省、市级领先的科研和技术水平,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对应急管理工作有热忱、有责任感;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同行中有较强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办事公正。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保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四、其他事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专家组职责和遴选条件,认真做好专家组成员的推荐工作,并于2007年12月10日前将《漯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申请表》文本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报市政府应急办。(地址:市政府办公楼老楼107房间联系人:赵永强电话:3113877)
附件:漯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申请表(略)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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