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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明确烟花爆竹和采石取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2-22
  • 【生效日期】2009-12-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明确烟花爆竹和采石取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

关于明确烟花爆竹和采石取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




各区执法局、光明新区城管局、坪山新区城管局、市监察支队:

机构改革后,鉴于未按规定取得许可而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和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采石、取土等行为的查处职责未予明确,我局特向市府呈报《关于明确烟花爆竹和采石取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请示》以明确以上职能。市政府办公厅经征求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意见后复函明确如下:

我市实行街道综合执法以后,上述职能已纳入综合执法范围,此次机构改革明确了市科工贸信委为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并未涉及市科工贸信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在综合执法事项方面的职责调整,因此,在目前情况下未经许可或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及进行采石、取土的行为仍由综合执法机构进行查处。


综上,对未按规定取得许可而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和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采石、取土等行为的查处职责仍属街道综合执法范围。请各单位统一思想,继续履行相关执法职责。

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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