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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关于组织福建省新闻出版行业高层次人才人选参加远程教育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新出[2008] 71号
  • 【发布日期】2008-05-29
  • 【生效日期】2008-05-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关于组织福建省新闻出版行业高层次人才人选参加远程教育的通知

福建省关于组织福建省新闻出版行业高层次人才人选参加远程教育的通知

(闽新出[2008] 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福建省新闻出版(版权)行业“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培养实施办法》,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训力度,我局与新闻出版总署培训中心合作,在总署培训中心网络教育培训系统的基础上,专门建立并于日前开通了“福建省新闻出版高层次人才”的学习和管理平台。为降低培训成本,提供更便捷、更灵活的学习方式和更为丰富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组织入选首批“福建省新闻出版(版权)行业‘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的管理和专业人才人选参加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实施的远程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远程教育内容包括出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图书选题策划与营销、国内外期刊出版与经营、职业经理人经典课程、人力资源管理、网络出版与数字传媒、书业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内容的课程共100多门,学员可自己选择。

二、学习方式

采取统一付费、分配学习币、学员自己选课、单位进行跟踪管理的方式,本学习周期内,每位高层次人才人选根据分配的学习币(500元/人),可自主选订10门课程,并参加全部免费课程的学习。

三、注册、登录及在线学习

1. 单位统一注册。根据总署培训中心提供的格式,我局已将人才人选的数据报送培训中心,由培训中心导入。学员登陆总署培训中心网站(www.gappedu.gov.cn),在首页“用户登录”处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就可进入在线学习。首次登录时,请发电子邮件到cym7201@126.com获取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2. 核实并修改基本数据。由于统一导入的数据可能有误,学员登录后可对自己有关数据进行核实并修改(如,民族,性别、出生年月、工作时间等);同时,要及时修改密码,将初始密码修改为自己容易记住且不易被盗的密码。

3. 在线学习。学员在“在线学习”导航条中,选择“我要选课”,系统便会出现在线课程,学员选课提交后,点击“进入课堂”即可进行在线学习(不超过5分钟可退课)。同时,系统会全面记录在线学习情况。每门课程都有课后考试,请点击每门课中的“课程相关”标志,在页面下部选择“个人考试”便可考试,系统自动阅卷。

四、培训管理

本学习周期为一年,各位学员应科学合理的安排时间,认真完成10门自选课程和免费课程的学习。我们将对每位学员的在线学习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把完成学习和考试情况纳入我局“人才办”实施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人才人选滚动管理的依据。

学习过程中如果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联系人:陈炎铭,电话:0591-87558446。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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