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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全省卫星应急通信固定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158号
  • 【发布日期】2008-11-28
  • 【生效日期】2008-1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全省卫星应急通信固定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全省卫星应急通信固定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15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通信管理局:

为提高我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能力,经省政府同意,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建设全省卫星应急通信固定站点。该固定站点将利用受地面灾害影响因素较小的卫星通信系统,为省市县三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增添新的应急通信手段,有效提升全省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通信指挥能力。为保障该平台建设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所在地担任应急通信保障的电信企业各安装一套VSAT卫星地面端站,每套地面端站开通两部固定卫星应急电话。

二、固定站点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由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具体使用和管理由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三、各级政府要提供适宜的安装地点及配套电力保障,指定负责人员,积极配合施工单位的建设安装工作,确保全省卫星应急通信平台建设按期顺利完成。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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