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粤安监〔2010〕97号
- 【发布日期】2010-03-18
- 【生效日期】2010-03-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摄影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举办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摄影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安监〔2010〕97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做好在我省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现场会”的宣传工作,充分展示我省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精神面貌,收集更多基层及社会各界第一手图片资料,我局将在全省范围内举办“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省安全监管局成立“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摄影比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杨小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指导比赛工作。《广东安全生产》杂志社配合做好日常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好本地区的比赛活动,并将该大赛作为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动员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参与大赛活动,使本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摄影比赛顺利进行。
二、参赛作品类别及要求
1.参赛作品类别:新闻照片。
2.参赛作品要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生动地反映我省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及其成效。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强烈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必须是A4以上纸张的尺寸比例,满足300DPI的分辨精度。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JPG”格式。
三、时间安排和评选方法
1.照片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
2.2010年4月底前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
四、奖项设置
摄影比赛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省安全监管局对获一、二、三等奖人员给予以精神为主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在《广东安全生产》杂志刊登。
五、其他事项
1.作者本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所有参赛作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否则,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组委会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组委会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撤销已获得的荣誉。如组委会方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提供者承担。
2.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许可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刊登、网站展示、出版画册(刊)等,不支付稿酬(作者拥有比赛中和比赛之后发表作品的权利),组委会在按上述方式使用其参赛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合作作品注明全部作者姓名和参赛人姓名。
3.参赛作品恕不归还,留存组委会。
4.参赛规则解释权属组委会。
联系电话:020-83135911;邮箱地址:zcfgc@gdsafety.gov.cn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安监大厦
邮政编码:510060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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