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使用虚假注册执业证书的通报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办市函[2009]65号
  • 【发布日期】2009-01-21
  • 【生效日期】2009-01-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使用虚假注册执业证书的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使用虚假注册执业证书的通报

(建办市函[2009]6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

经查,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办理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过程中,提供并使用了虚假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经研究,决定对提供并使用虚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天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责成上述3家企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