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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2006〕2号
  • 【发布日期】2006-01-06
  • 【生效日期】2006-01-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

(皖政〔200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10多年的培育,我省目前已有45家上市公司,总体运作逐步规范,质量逐步提高,已经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上市公司质量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我省资本市场进一步健康稳定发展。各有关市、县政府,企业及省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意义,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认真分析并抓紧解决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促进我省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国有控股股东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股份制改革的步伐,建立规范的董事会,由董事会行使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经营管理,重点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董事会的职能,健全独立董事制度,构建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各有关市、县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效能与控股股东的评价考核挂钩,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高管人员涉嫌违规或对违规事项整改不力、损害国家和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应按人事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予以调整或作出相应处理。同时,在推荐和配备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时,要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要求,避免高管人员在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间双重交叉任职。

三、加快推进我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各有关市、县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以推进“两个三分之二”为重点,落实责任,规范操作,积极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确保我省列入国家重点推动的8家公司中的2/3和占全省上市公司总数2/3的公司,到2006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要积极利用改革机遇,将改革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结合起来,鼓励上市公司制定并实施提高业绩与价值增长能力组合安排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持绩差公司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作为对价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督促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控股股东结合股权分置改革纠正问题,按期偿还所占资金。

四、规范国有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国有控股股东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和交易行为的透明,严禁拖欠关联交易往来款项。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国有控股股东的监管,严防上市公司接受非公允关联交易和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

五、积极推进上市公司重组工作。目前,我省少数上市公司存在着质量不高和正在“壳资源化”问题,要把加快推进上市公司重组尤其是*ST公司重组问题作为一项突出而紧迫的任务,按照隶属关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积极稳妥推进。要因企制宜,科学制定重组方案,把推进重组与扶优扶强、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实现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双赢目标。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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