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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汕头市人民法院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汕府办〔2009〕21号
  • 【发布日期】2009-02-17
  • 【生效日期】2009-02-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汕头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汕头市人民法院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法院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9〕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

汕头市物价局

为全面落实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价格工作职能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扩大内需、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着力营造秩序规范、竞争公平、价费合理的投资、消费、发展环境,积极运用价格政策措施促进扩大内需、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经济转型和农民增收,在应对当前经济困难、拉动内需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发挥价格政策的积极作用。

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坚持从汕头地方和价格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着力转变价格调控方向,从以抑制市场价格上涨为主的单向调控转向既要防止市场价格的过快上涨,又要防止市场价格的过度回落的双向调控转变;着力转变价格政策导向,从以紧缩性的价格政策为主向以促进扩大消费和投资为主的价格政策转变。通过完善价格机制,理顺价格关系,规范价格行为,减轻价费负担,整顿价格秩序,切实发挥价格手段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一、实施减轻企业价费负担的措施。严格控制出台新的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严格控制收费标准。坚决落实国家取消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落实省出台减费的政策措施。整治涉及企业用地、用电、用水、用工、检验检测和出口各环节的收费。重点要加强对涉及外贸出口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管理,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规范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和港口收费行为。加强对涉企收费较多的质监、工商、公安(消防)、国土、建设、供电等单位收费监督。通过开展收费清理,加强价格检查,规范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一批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二、实施促进“双转移”的价费措施。清理涉及“双转移”园区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入园企业,按照省规定的价费优惠政策执行。推行“零收费区”的做法,除国家、省规定统一征收的税费外,不再对入园企业征收地方行政性收费,对市列管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实行优惠,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产业转移园所在地的物价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三、实施促进扩大消费价格措施。开展房地产、汽车、旅游等重点行业价格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规划、人防、消防等收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收费,降低房地产开发建设成本;规范新建商品房价格行为,落实公房租金政策,加强廉租公房租金管理,清理房地产交易、按揭、产权转移等环节收费,降低交易成本和购房者负担;合理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价格(租金),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理顺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整治汽车购置、上牌、年审等方面的收费,规范汽车维修行业价格行为;清理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加强成本审核和监审,合理制定和指导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对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除外),要按照规定逐步向社会免费开放,对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实行低票价,促进旅游消费。

四、实施促进循环经济价格政策。继续争取省的支持,进一步完善风电、垃圾焚烧电价政策,合理制定风力发电,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支持发展风力、垃圾焚烧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认真执行国家现行垃圾焚烧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科学确定垃圾处理费补贴标准,扶持和鼓励投资垃圾发电,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实行差别价格政策措施。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水价等政策。按照省政府部署,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研究对超定额取水采取累进收费办法,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取水实行加价政策,促进落后产能的淘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五、实施促进节能环保的支持性价格政策。加大污水处理费政策实施力度,促进各区县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将最低收费标准调整至每吨0.5元,中心城区2009年7月1日起每吨要执行1元的标准,争取到“十一五”时期末,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至达到合理盈利水平。落实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发展的电价政策,专变用户污水处理企业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大工业电价,减轻污水处理企业运营成本,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市场化。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凡未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区县城区,应在2009年6月底前开征,建制镇和农村也要加快开征。提高中心城区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2009年居民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按照3元征收,并逐步按照保本微利原则调整征收标准。完善医疗废弃物收费政策,贯彻落实白色污染物、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电子垃圾等处置收费政策,促进固体废弃物处置产业的发展和各类垃圾污染的防治。落实脱硫电价政策,对已安装脱硫设备的上网电价实行加价鼓励,促进环境保护。

六、实施惠农价格政策措施。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企业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鲜活农产品运输机动车辆路桥费。整治农产品专业市场和城市肉菜市场各项收费,规范收费行为,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积极争取省对粮食加工企业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标准,促进粮食加工生产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和保护政策,整治规范涉及生猪防疫、屠宰环节的收费,促进生猪生产。加强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监管,继续整治涉农收费,打击各种哄抬农资价格的违法行为,促进农民增收。

七、实施惠民价格政策措施。要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努力把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群众可承受的范围内。在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或者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上涨较快时,实行必要的临时价格补贴。继续实施已经采取的15项价费优惠措施。在推进价格改革的同时,对低收入阶层实行减免的优惠措施。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规范中小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行为。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组织对全市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进行清理和审核,规范和降低医疗病房床位价格。加强对石油气价格的监管,逐步扩大价格管理的覆盖面。合理核定燃气的销售价格,从严审核管道燃气输配成本和费用,进一步完善气源成本与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机制,合理确定气价水平。

八、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积极争取省的支持,进一步理顺我市分类电价,完善峰谷电价,发挥电价在节能降耗、提高供电质量方面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完善风电、垃圾焚烧电价政策,鼓励发展风力、垃圾焚烧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充分吸引投资,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九、深化供水价格改革。完善城市供水价格机制,积极稳妥实施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等节水价格政策,切实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促进节约用水。逐步探索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用水价格同价措施,支持服务业发展;整顿和规范农村水价,要在整合理顺农村供水体制的同时,规范农村水价管理和价格行为,降低过高农村供水价格。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涉农社区供水直抄改造实施方案,对147个涉农社区的供水全面实施直抄改造工作,做到直接装表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改造一个,同价一个”,全面实现同城同价。逐步推行澄海区农村供水直抄到户的做法,加快各地农村供水直抄到户步伐。

十、理顺和规范公共交通价格。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公布涉及出租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调整和理顺出租车运价,降低起步价。加强对出租车经营单位承包行为的监管,清理和规范承包收费行为,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收费监督制度,减轻出租车司机负担,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调整理顺公共汽车票价。研究改革路桥非本地车辆收费征收方式,通过委托高速公路公司代理征收普通公路次票,提高征收效率,提高路桥还贷能力。规范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修订和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办法,完善物业小区停车场、机场停车场收费管理,合理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研究制定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促进经营权招投标和公共停车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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