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汕府办〔2009〕121号
- 【发布日期】2009-08-14
- 【生效日期】2009-08-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汕头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汕头市人民政府转发汕头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实施建设汕头无线城市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转发汕头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实施建设汕头无线城市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9〕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现将汕头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制订的《实施建设汕头无线城市的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实施建设汕头无线城市的工作意见
汕头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为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和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三大经济带的规划建设,打造粤东地区信息服务中心,根据《广东省无线城市发展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现就我市无线城市建设制定本意见。
一、 重要意义
“无线城市”是应用无线宽带网络技术,在整个城市的范围内实现无线网络的覆盖和服务,提供互联网及各种应用随时随地接入的宽带无线网络。它是继水、电、气、交通之后,政府为市民提供的又一种公共服务设施,“无线城市”作为现代城市的标志,已成为21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名片。广州、深圳、厦门等周边城市,在“无线城市”建设方面已经初见成效,在政务、商务等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汕头作为粤东的中心城市,“无线城市”的建设已迫在眉睫。
随着我市无线城市健康发展,使得信息化应用领域进一步深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人们思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丰富人民群众的生活内容,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我市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型、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 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纲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布局,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实现“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总体目标,根据《广东省无线城市发展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府协调引导力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着力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无线宽带基础设施。进一步建设和完善高速可靠的泛在信息网络应用系统,推进无线宽带在政务、商务、生产、生活,特别是在公共安全、抢险救灾、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等领域的应用、渗透和融合,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无线城市发展道路。
三、 总体规划
总体目标:采用当前先进、成熟的无线宽带技术,结合我市现已建成的较为完善的有线宽带网络,通过有线网络向无线网络延伸,争取2012年前在汕头中心城区和各区/县重点区域实现无线宽带覆盖, 最终实现“无线政务”、“无线产业”、“无线生活”。
第一阶段,借助未来五年电信三大运营商产业大升级、发展上规模的机遇,积极进行战略合作,支持、规范、引导运营商有序开展建设,为无线城市建设优化环境、创造条件。
第二阶段,试点建设,计划2010年上半年完成。按照“重点先上、急用先上、条件成熟先上”的原则,主要选择政府机关、高校校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作为无线宽带建设试点,开展无线城市的各类业务和服务,让广大市民能够充分享受无线城市带来的便利和高效。及时向公众发布无线城市建设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开展群众性、趣味性、多样性的普及活动,形成全市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无线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目前,中国移动对汕头大学的无线宽带覆盖已经作了具体的策划,作为首个试点建设区域条件比较成熟,应先行进行试点。
第三阶段,为扩展铺开建设阶段,计划2012年完成。实现镇级以上城区全覆盖,重点铺开三大经济带的无线宽带建设,实现双转移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汕头港等重要区域的信号覆盖,实现绝大部分重点区域的无线宽带业务的应用。
第四阶段,建成“汕头无线城市”,使汕头进入现代城市的行列。计划在2015年完成,完善光纤骨干网的建设,实现全市所有区域的无线宽带网络普遍覆盖,实现无线宽带业务在政务、商务、生产和生活等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深入应用。
四、 工作要求
(一)科学规划,大胆创新。高起点、高标准、高效能推进无线城市规划建设,大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以三大经济带特别是东部经济带为载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胆创新,科学规划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建设现代化东部沿海新城区。要就 “无线城市”的目标定位、技术路线、建设内容、应用领域和运营模式等方面请高等学府或高科研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具体的建设实施方案,分步推进实施。
(二)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加强政府统筹规划、法规支撑和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依靠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基础上,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相关企业积极为无线城市的建设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整合资源,深化应用。充分利用现有基础网络设施、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基础资源,加强现有资源的整合,促进各相关资源的充分共享,实现互联互通,促使资源最大效益的发挥。首先实现无线宽带业务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开展应用,发挥信息化的渗透性、带动性和倍增效应作用,进一步深化政务、商务、生产、生活等领域的全面无线业务应用, 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大力推进统一技术标准的实施应用,正确处理网络发展与信息安全、防范无线网络对人体的辐射的关系,统筹考虑建设成本和综合效益,建立和完善无线城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无线网络对人体的辐射的保障体系。针对不同的应用场合,采取相关的入网认证、鉴权、加密等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网络、数据的安全。
五、 组织机构
无线城市建设是一项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系统应用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建设任务艰巨。成立无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无线城市规划建设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具体负责无线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组织和协调推进等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按照节约和合理使用城市空间资源的原则,积极协调利用现有设施,为无线宽带设备的安装施工提供便利,加快推进无线城市的建设。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