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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办〔2006〕23号
  • 【发布日期】2006-11-09
  • 【生效日期】2006-11-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穗办〔2006〕23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含《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项目分工》)已经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整体促进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现代化建设的综合载体;是提高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途径;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民心工程”。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为构建和谐广州,建设适宜创业发展生活居住的现代化大都市打下了坚实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从现在起到2008年,是我市全面推进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按照本《工作规划》和《项目分工》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真抓实干,扎实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既定目标;要坚持从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抓起,立足基层,惠及群众,巩固已有优势,攻克薄弱环节;要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建设水平;要与实现我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到2010年一大变”的目标紧密结合,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建美好广州的强大合力,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广泛深入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和2010年广州亚运会的顺利举办。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

为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以优异成绩迎接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和2010年亚运会在广州举办,依照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指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围绕城市建设管理“到2010年一大变”的目标,努力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广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把广州建设成为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城市,一个道德高尚、文化发达、秩序井然、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充满活力的城市,一个市民有安全感、归属感和自豪感的城市,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使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城市面貌明显变化,社会风气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适宜创业发展和适宜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基本形成,活力广州、文化广州、祥和广州和生态广州的魅力充分彰显;在已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实现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的A级达标率和综合评分在全省会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力争2008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强化管理与建设并重,大力促进区域、城乡的协调发展,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的共同推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推进创建工作上新的水平、新的台阶。

――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文明城市创建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坚持尊重首创精神。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群众方便参与、乐于参与的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体责任和意识,使创建工作内化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具体标准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巩固成果,狠抓整改,把弱项做强,强项做大,努力使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效与建设“经济中心”、“国际都会”、“创业之都”、“文化名城”、“生态城市”、“和谐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坚持凸显地域特色。在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突出广州特色,力求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文精神、生态环境、城市面貌、群众参与等方面增创优势、形成风格。

四、主要任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在巩固已有优势的基础上,加大薄弱环节的突破力度,切实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目标。

(一)大力发展经济,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巩固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的领先优势,使城市经济发展充满活力、更趋繁荣,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继续改善、显著提高。

――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汽车、石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四大支柱产业群,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创意型产业和都市型农业,加快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积极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以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实现经济增长速度与质量、效益同步提升,进一步增强广州作为中心城市的竞争力、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努力实现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持续增长,有效调节过高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引导市民树立发展型、文化型、生态型消费观,促进住房、汽车、旅游、教育、文娱、康体等新兴消费的发展,不断提升富裕型小康的生活品质。抓紧推进一批医疗卫生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提高居民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率,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新格局。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速度,努力确保计划生育率达标。

――加快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力度,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做好失地农民及征地农转居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逐步建立以农民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开社区养老服务,扶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社会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

(二)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工作生活条件。

按照“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着力推进重点区域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设施建设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居民的工作生活条件不断得以改善。

――以新城区拓展带动老城区创优。加快珠江新城、广州新城、白云新城、广州科学城及周边地区、南沙地区、广州大学城及周边地区、白云国际机场及周边地区、广州铁路新客站及周边地区、萝岗中心区、琶洲地区等重点发展区域的建设,完善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的城市空间结构。加快推进老城区的危破房改造,降减老城区的人口密度和建设密度,从根本上改变老城区的居住生活环境,促进新老城区的协调发展。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广州铁路新客站、广州港南沙港区等工程建设,完善现代化的区域性交通枢纽;加快推进东二环、西二环等重大公路交通项目和公路主枢纽场站的建设,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主干道系统和普通干线公路系统;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节能交通,加快推进大容量快速轨道交通的建设和市区主、次干道路网的改造,完善交通站点布局和各交通系统的衔接,实现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接驳,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系统的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提高市民对交通便捷程度的满意率。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抓好主干道设施和街巷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规范道路名称,合理设置公共图形标志,确保各类公共设施功能完好、发挥作用。

――推进城市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服务全市居民家庭,集通讯、沟通、生活为一体,支撑社区信息化、和谐社会建设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3G无线通信网,提供移动话音、多媒体、互动娱乐、综合信息、无线定位等服务。

(三)继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形象。

围绕实现“洁化、绿化、美化、有序化”的目标,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大力强化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市容环境整治。严格和查处违法违章建设,切实加大对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城市出入口沿线、城乡结合部、铁路边、珠江边、河涌边的环境景观整治。大力整治“六乱”,突出抓好沿街店铺管理、整治内街小巷卫生、清除城市“牛皮癣”和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依法加强对建筑外貌、城市街道和户外广告等公共空间的规范管理。落实临街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城市道路、居住区等各项保洁制度,努力实现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无盲区管理。以解决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问题为突破口,切实改善“城中村”地区的社会生活环境。

――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深化“畅通工程”,积极推行科学管理手段,加快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GZ―ITMS)和自适应交通控制系统(SCATS)建设,逐步实现全市环城高速公路以内的路口由SCATS系统控制,实现城市主要干道的“线控”和主要区域的“面控”以及交通信号智能管理。协调完善轨道交通、城市公交、机动车、行人和自行车五大网络系统的管理,增设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和电子屏等设施,改造和建设一批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停车场,创建交通文明示范路段和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计划,完善食品放心工程体系,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管理。在全市各大市场、商场、超市基本建立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行医、非法药品制售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抓好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行“电子城管”的管理模式,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优化整合市、区、街的管理资源。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管罚并重,社会监督,依法治城”的城市管理格局。建立跨部门联合处理市民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达到一家接报、多家联动、及时解决的要求。理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职能,逐步建立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的执法体系。健全城市管理法规,完善行政执法机制,认真抓好各项法规和制度的落实,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考核评议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

(四)大力实施“青山绿地、蓝天碧水”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加大环保投入,抓紧实施“青山绿地、蓝天碧水”二期工程,大力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治理污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加快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不断拓展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按期完成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水耗、高排放的纺织、造纸等重污染企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抓好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排污达标工作,实现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完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排污监管,提升环保监督管理的手段;制定完善重点企业、敏感行业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提高环境安全应变能力。全力推进河涌截污与综合整治,继续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积极探讨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运营市场化和服务专业化;抓好珠江综合整治及一河两岸生态景观的营造,基本消除城市河涌黑臭现象;积极开拓西江水源,保护西部水源,强化以综合整治流溪河、沙湾水道和东江北干流等水源保护区为重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稳定达标。

――加强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和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烟气脱硫工作,确保全部重点企业的废气排放达到省或国家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的要求;控制燃煤使用量的增长,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和能源供应的多元化、清洁化;积极推广采用高效除尘设备,大力控制工业企业氮氧化物的排放,开展碳氢化合物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细颗粒、灰霾和臭氧污染预防、污染控制问题的研究,建立臭氧和PM2.5、PM10的常规监测系统;严格对建筑工地和市政施工工地的管理,加强裸地管理并对闲置工地进行硬底化或绿化,增加道路洒水喷淋频次,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的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建立油烟设施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减少中心城区饮食服务业扰民问题;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尾气排放达到国Ⅲ标准。

――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抓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率。加快推进李坑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扩容工程、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漏液处理厂扩容工程等的建设,解决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滴漏污染问题。加快推进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安全处置,强化对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和城市粪便等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严格控制固体废弃物污染。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认真组织实施《广州市“宁静工程”实施方案》,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和规划、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加强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及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积极进行路面技术改造,加大隔音带、隔音屏的建设力度,抓好噪声达标区的创建和巩固,积极创建“文明工地”,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噪声扰民问题,不断优化市民生活居住环境。

――加强国土绿化建设和保护。进一步加强法规建设,抓紧制定和完善一批国土绿化建设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加快城市林业、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加强林地、森林、野生动物和湿地资源保护,严格征占用地审核,大力培育和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城市生态体系,努力推进“青山绿地、蓝天碧水”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水平。

(五)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一步强化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

以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为重点,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继续完善和强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治环境。

――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坚持从党政机关做起,切实提高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提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活动和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实效。

――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依法治市“四五”规划,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重视发挥政协、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处理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依法实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建立健全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四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加强农村的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困难群体的社会求助体系,依法维护好经济困难职工、农民工、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六)大力开展平安建设,进一步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固防线。

切实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提高市民安全感作为实现“两个适宜”的重要基准线,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大力强化社会治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可靠保障。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力度。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适时组织开展严打专项行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黑严势力的团伙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吕犯罪,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严密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和禁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区(市)”、“平安街(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活动,着力抓好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加快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110”报警服务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区民警值班制度和居住小区安全防范制度,不断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积极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全面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戒毒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系统建设和维护,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责任事故的发生。

――抓好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实施有效的流动人员管理政策,通过促进产业升级、调整城市管理和就业政策等多种方式,控制流动人员数量,优化结构;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流动人员纳入数字化管理体系,规范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租赁房屋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房屋租赁管理登记备案工作,不断提高管理的覆盖面。

(七)大力推进诚信建设,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以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机制,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努力形成讲信用、重信誉的良好社会风气。

――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把建设“诚信政府”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推动政府在民事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契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坚决惩处公务人员吃、拿、卡等违纪行为,努力提高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以政府诚信建设带动全社会诚信建设。

――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征集、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信用查询等内容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实行对企业的信用分类管理;形成较全面的、动态性的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向全社会提供公示(查询)的信息服务;建立和落实“红”、“黑”榜公示制度,对不良信用的企业进行惩戒和约束;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企业诚信行为进行动态跟踪、实时监督、分类监管和联合监管,以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以良好的信誉赢得市场竞争。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广泛开展“诚实做人、诚信做事”、“诚信兴业、文明服务”、“诚信联盟”等诚信道德实践活动,继续深化“守合同重信用”、“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街)活动,运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探索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逐步形成个人信贷信用档案制度,依法对信用使用者提供咨询服务,强化个人信用意识;建立诚信档案,发挥申诉举报、质量投诉等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守信,打击失信,营造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八)大力实施“阳光政务”,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能。

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规范机关服务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加强干部学习教育。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按照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的要求,坚持把干部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政策教育、法制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反腐败教育纳入学习、考核计划,切实强化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进一步发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委讲师团等干部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综合素质培训。

――推行政务公开。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的听证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及收费公示等制度;建立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政务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规范化管理”方式,健全和完善市、区、街、镇的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广泛开通为民服务热线电话;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鼓励政府各职能部门间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行网上审批和一站式电子政务,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

――规范公务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作风评议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系列活动,大力推行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失职追究、否定报备等制度,强化公务员的公仆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实行严格管理,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坚决查处公务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

(九)大力抓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培育和弘扬健康向上的城市精神。

着眼于提升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围绕建设和谐文化,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群众性思想道德建设,为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倡导和弘扬新时期广州人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好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和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参观制度。进一步健全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制度,抓好形势教育师资队伍、阵地网络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形势政策教育主题活动。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大力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理论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提高创新和运用理论研究成果的能力,切实做好理论宣传与研究工作。

――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制定和实施公民道德建设中长期规划,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广泛倡导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辰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广州市“一约三则”、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坚持从小事入手、从身边事抓起,全面启动“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教育实践系列活动,大力普及礼仪知识,倡导文明行为,培育知礼向善的现代公民。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15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基地和各级家长学校的作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加强市、区两级未成所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促进社区内的各类文化活动场所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扶持社区绿色网园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绿色上网环境。加强对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网吧和制作、传播黄色书刊、音像制品等文化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各职能部门与企业(或用工单位)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体制,整合教育资源,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外来务工人员的上岗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及日常管理之中,大力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文明素养。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共同关心、帮助外来流动人员并与之和睦相处、平等交往、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大力提倡人际互助。进一步完善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活动机制,积极推动社会慈善、社会捐赠、助残助老等社会公益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引导市民广泛参与无偿献血和捐献骨髓、器官及遗体等社会爱心活动,进一步培育和弘扬见义勇为的社会道德风尚。大力发展义工(志愿者)组织,健全和完善义工(示愿者)活动的制度规范,促进义工(志愿者)服务的多元化、常态化。

(十)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文化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推动现代都市发展的文化力。

继续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充分发挥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全面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不断满足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发展国民教育,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全面发展,积极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进一步抓好义务教育,认真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办好示范性高中,提高人均教育经费支出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切实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强化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整体环境和管理机制。大力加强社区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

――加强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大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区域自主创新体系,构筑公共创新、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三个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拓宽科研奖金来源渠道,增加对科技学术交流的投入,加大组织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力度,着力打造广州国际科技学术交流中心的地位。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为龙头,以实施《全国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重点,大力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加大科普投入,加快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科普场馆,加强科普宣传,创建一批精品科普项目,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全面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发展文化事业。抓好南越王官署遗址博物馆、辛亥革命纪念馆、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广州歌剧院、广州新图书馆、广州文学艺术创作中心、沙河顶艺术苑、蓓蕾剧院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加强区、街、社区三级群众文化设施建设,特别是抓紧规划和建设新区的文化馆、图书馆,确保我市群众文化设施建设达标。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精心组织文化精品生产,办好各类大型文化活动,为办好第九届中国艺术节做好准备。进一步扩大中国音乐“金钟奖”、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声响亚洲”文化节、羊城书展、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大会、广州民谷文化艺术节、“广州之夜”等文化活动的影响力。制定并组织实施《广州市支柱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广州市重点知识产品产权保护行动计划》,建设“广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出版物市场和地下印刷企业,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进一步提高文化遗产的保存完好率。

――发展体育事业。进一步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全面推进2010年亚运会各项筹备工作,统筹安排好2006年世界摔跤锦标赛、2007年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08年第49届世界乒乓球团体锦标赛,认真组织好中国羽毛球公开赛、广州国际女子网球公开赛、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以及元旦万人健步行、万人金秋登山等重大体育活动;完善社区、乡镇基层文化、体育设施、进一步落实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增强社区文体活动的吸引力,发展壮大群众业余文体活动团队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促进广场文化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发展。

五、主要措施

(一)完善工作体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创建工作,坚持把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机构。强化对各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各级创建工作层级目标责任制,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实工作队伍,确保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有力。

(二)狠抓薄弱环节,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在全国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工作要求的同时,针对全市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强有力的具体措施,集中力量抓好“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市容环境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市民文明行为教育”、“党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与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创建工作宣传”等10项重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实现创建工作新的突破。

(三)坚持面向基层,夯实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按照和谐创建要求,以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要求,大力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和“睦邻日”、“邻里节”等活动,不断深入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文明社区的覆盖面;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中心镇建设,扎实开展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广泛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进一步提高文明村镇创建水平;着眼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强化对窗口行业(单位)的管理,抓好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进一步推动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各方联动,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协调督办、考评检查等创建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区(县级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创建任务。进一步畅通参与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积极运用法律、行政、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手段,切实加强社会监督,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五)强化考核管理,确保创建任务和责任的落实。量化分解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各区(县级市)、各部门,使创建工作目标清晰、职责分明。把创建工作与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挂钩,纳入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抓好创建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奖励制度,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加强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创建工作的测评方式,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六)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创建工作经费落实。确保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把创建活动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环保、市容环境、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思想理论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经费投入。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健全和完善吸引民间资本的投资与融资机制,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确保重点项目经费落实。

(七)加强创建宣传,营造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专题或专栏,广泛宣传创建目标、任务和创建工作项目进展情况,提高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宣传资源,规划和建设一批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确保主要公共场所按要求设置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市民增强环保意识、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行为意识,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导向,推动创建工作广泛开展。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宣传动员,全面启动(2006年)。制定各级创建工作的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力争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结合召开广州市2004-200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认真组织评选和表彰各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广泛开展创建工作社会宣传。抓好综合考评,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

(二)第二阶段:多措并举,整体推进,提高水平(2007年)。加强薄弱环节,突出市容管理、环境质量、食品安全、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重要环节,打好创建攻坚战,提高创建工作达标率,推动创建工作上新水平。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分阶段精心策划几个大的宣传战役,持续掀起创建宣传高潮。大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并力争通过考核验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年底,组织对各区(县级市)、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达标考核,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第三阶段:巩固成果,组织申报,迎接考评(2008年)。年初,在全市组织创建工作模拟考评,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遗补缺,并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组织起草各类申报、汇报材料、提出申报报告;为迎接上级考评做好充分准备。年底,召开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表彰大会,推动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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