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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做好中央“千人计划”创业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9-10
  • 【生效日期】2009-09-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做好中央“千人计划”创业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央“千人计划”创业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千人计划”人才战略,推进我市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坚强的人才保障,于近期在我市开展中央“千人计划”初步人选推荐选拔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创业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经研究决定,现请各区科技局广泛发动留学生创业园、孵化器等海外留学生创业人才聚集的单位,认真开展申报工作,由各区局按照创业人才推荐选拔的五条标准推荐相关创业人才填写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与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区局上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报市委组织部。具体推荐人数不限。

9月18日前,请将初审意见、推荐创业人才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9份统一交到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局领导高度重视,共同完成好此次推荐任务。

特此通知。

附 件:《关于做好中央“千人计划”初步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韩丽明

电 话:83671124 邮 箱:hlm@sz.gov.cn

地 址:上步中路科技大厦916室(原科技和信息局政策法规处)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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