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桂政办发〔2009〕179号
- 【发布日期】2009-09-13
- 【生效日期】2009-09-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西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79号)
崇左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编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商务厅,北部湾办,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招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南宁海关、自治区国税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宁铁路局,广西军区、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自治区北部湾办《关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十三日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工作方案
(自治区北部湾办 二○○九年九月三日)
2008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08〕121号),2009年1月13日,海关总署《关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函》(署加函〔2009〕11号),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和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国务院的批复精神,规划建设好、运营发展好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的带动作用,促进崇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乃至广西的开放开发,制定本方案。
一、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的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为主要使命,发挥陆路口岸优势,积极参与东盟乃至欧美市场产业分工,努力将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开放度高、功能完善、管理先进、服务便利的全国第一个陆路边境综合保税区,全面提升广西沿边开放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总的原则:多(具备综合保税区的多种功能)、快(加快建设尽早封关运行)、好(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运营效益好)、省(节约投资,集约用地)。
1. 合理分区、集约用地的原则;
2. 统筹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
3. 节约投资、尽早运营的原则;
4. 政府投资与市场融资并重的原则;
5. 统筹区内和区外建设,内外协调发展的原则;
6. 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三)规划建设目标
1. 总体规划目标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5平方公里。规划分为三期,其中一期规划面积1.2 平方公里,二期规划面积3.00 平方公里、三期规划面积4.3 平方公里。二、三期视运作适时建设。
2. 一期建设目标
根据《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建设106.95公顷(1.07平方公里,1604.25亩)。
一期建设要在科学合理安排的前提下,确保2011年3月竣工,2011年6月通过验收实现正式封关运行。
二、一期实际建设的功能分区和项目
(一)一期功能分区
一期建设分为三个功能区,保税物流加工区、口岸作业区,配套服务区。
保税物流加工区:主要功能包括保税物流、仓储、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贸易、出口加工、商品展示等,面积 55.55公顷(833.25亩)。
友谊关口岸作业区:主要由联检大楼、查验区、通道、卡口、电子监管平台、值班用房、停车场以及部分保税仓储设施构成,面积27.28公顷 (409.2亩)。
配套服务区:在围网外建设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保税区规划与产业发展展示大厅、联检部门、保税区劳务及职工公寓、各类金融与商务服务设施。面积15.45公顷(231.75亩)。
此外,建设连接友谊关口岸作业区、保税物流加工区的专用通道一条,占地8.67公顷(130.05亩)。
(二)一期建设的主要项目
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和封关运行的要求,一期共建设基础设施项目14项,其中包括非经营性项目12项,经营性项目2项。
1. 场地整理工程:对区内场地进行平整、压实面积1398亩。
2. 给水工程:改扩建位于卡凤盆地的原有市政供水设施,完善已投入使用的清水池及消毒系统。新建加压泵站1座,建设7700米供水管网。
3. 排水工程:新建污水管线5350米;雨水管线5100米;分别在友谊关口岸作业区和卡凤保税物流加工区建设日处理1500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各1座;截洪沟4000米;对溶洞沟渠进行处理。
4. 道路工程:口岸作业区、保税物流加工区范围内的路网及附属设施工程:主干路3750米,路幅宽20米;次干路860米,路幅宽16米;支路4030米,路幅宽9米。
5. 专用通道工程:连接友谊关口岸区至卡凤保税物流加工区专用通道包含道路、桥梁和隧道。道路长2375米;桥梁2座,左辅山大桥,桥长201米;南友高速公路、湘桂铁路跨线桥,桥长439米;隧道一座,叫马山隧道461米。
6. 办公服务设施:建设联检大楼及值班休息用房、海关监管用房、联检机构现场办公用房;保税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等办公服务设施。
7. 电子信息平台:开发符合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监管要求的口岸便捷通关和符合综合保税区管理要求的网络环境和电子信息平台。
8. 监管设施:包括符合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监管要求的通道、卡口、出入境候检场地、验货场地、监管仓库、监控系统、检验处理场所和设施巡逻道、隔离围网及有关监管设施。并按《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9. 市政公用设施:(1)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箱、专用垃圾转运车、道路保洁车辆和洒水车;(2)消防安保设施。包括摄像头、自动报警等安保设施及消防设施。(3)绿化工程。包括口岸作业区、保税物流加工区、联检大楼和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范围的绿化。(4)照明工程。包括口岸作业区、保税物流加工区、联检大楼和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范围的照明设施。
10. 防护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场地开挖及建设后产生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包括:外围坡地及内部平台边坡支护、锚固、生态防护等工程。
11. 驻军营房迁建、友谊镇卡凤村迁建:回建用地征用和场地平整;群众拆迁回建房屋建筑面积11809平方米,部队营房拆迁搬迁回建2499平方米,包括建设临时用房。
12. 园区内原有通讯、供电线路迁移:迁移经过区内的供电线路和光缆。
13. 供电工程:电源及线路工程,新建110kV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从布龙220kV变电站引来;8回10kV线路,各长7900米;
14. 信息与通信工程:建设通信设施及线路,提供语音、数字多媒体、宽带通信业务等服务。
(三)一期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一期建设估算总投资99396万元,非经营性项目投资73336万元,经营性项目投资9400万元,征地费16660万元。需征用土地101.6公顷(1524亩),其中:友谊关口岸作业区需新征21.93公顷(328.95亩),保税物流加工区55.55公顷(833.25 亩),专用通道8.67公顷(130.05亩),配套服务区15.45公顷(231.75亩)。此外,还需征地6公顷(90亩)用于搬迁部队和村民的安置。
三、管理体制与组织领导
(一)管理体制
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函》(署加函〔2009〕11号)的相关要求,参照已经封关运作的其他综合保税区的管理体制设置和运行情况,建议及时成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设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具体方案,建议由自治区编办牵头,北部湾办、崇左市人民政府和联检机构等参与研究提出管委会组建方案,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
(二)组织领导
1. 自治区成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北部湾办,负责牵头协调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有关工作。
2. 在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崇左市成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的日常工作。
四、开发建设经营模式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开发模式,成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由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崇左市人民政府、凭祥市人民政府分别通过广西崇左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凭祥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参股,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
综合保税区的供电设施和通信设施,分别由广西电网公司和广西电信公司等通讯部门投资建设。
五、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一)由开发建设经营主体通过自筹、借贷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筹措建设资金。
(二)争取金融机构贷款支持。
(三)通过土地运作筹措建设资金。
(四)鼓励通过BT、BOT等方式筹措资金投入仓库、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自治区予以资金补助,支持非经营性设施的建设。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用于综合保税区非经营性设施建设,不足部分由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筹措。
六、招商引资与宣传推介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函》(署加函〔2009〕11号),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和经营的要求,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要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功能优势,发挥联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入区发展,尤其要发挥对越及周边东盟国家陆路通道的优势,选择一批适合在综合保税区发展,体现本地资源的项目,为此,应尽早谋划、适时启动综合保税区的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工作,做到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同步推进。
自治区要制定扶持、支持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促进招商引资入区,以保证综合保税区建成后即可运行,发挥效益见成效。
七、部门职责
自治区编办:负责牵头组织研究提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相关工作;负责审核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研究提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联检机构设置和配备人员编制的方案上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审批或报批工作,指导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重点产业发展研究。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自治区补助资金的筹措、管理和拨付,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协调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用地和凭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报批工作。
自治区建设厅:负责指导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施工建设方案的设计及基础设施的施工建设。
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协调公路规划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道路相互衔接,协助做好出入境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指导、规划和项目有关手续报批。
自治区商务厅:负责与进驻综合保税区各查验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与自治区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崇左市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友谊关口岸总体规划的编制。参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和建设方案的研讨、审定以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制订。
自治区北部湾办:作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分期规划、投资建设计划、招商推介等保税区规划和建设工作,与南宁海关、自治区口岸办公室、崇左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友谊关口岸功能整合总体规划的编制。
自治区环保局:负责指导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环保手续的报批。
自治区工商局:负责指导进驻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企业工商手续的报批。
自治区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征用占用林业用地手续的报批。
自治区招商局:负责组织协调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推介。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依法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区域内机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依法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区域内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实施管理,协助招商引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外汇政策咨询服务等。
南宁海关: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和建设方案沟通衔接,参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和建设方案的研讨、审定以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制订,指导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开展对综合保税区的预验收,并向海关总署行文申请正式验收,协助做好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验收工作,研究提出向国务院申请综合保税区海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文件。
自治区国税局:负责做好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入驻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宣传和指导企业按国家规定依法纳税。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和建设方案的沟通衔接,参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和建设方案的研讨、审定以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制订,参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组建。对监管设施和检验检疫办公用房、实验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进行指导。参与综合保税区预验收。研究提出向国务院申请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文件。
南宁铁路局:负责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跨铁路有关建设项目的报批。
广西军区:与崇左市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综合保税区规划范围内驻军的迁建和报批。
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做好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规划和建设方案沟通衔接,对进入口岸的人员和相关物品进行有效管理,对进入口岸作业的保税区建设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参与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研讨、规划,指导做好口岸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和验收工作。研究提出向国务院申请综合保税区边防检查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文件。
崇左市人民政府:在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成立之前,成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指挥部,负责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招商、管理等各项工作。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公司,通过公司参与综合保税区建设、招商、管理等各项工作。
附件: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表(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