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四方面新问题推动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
  • 【发布单位】作者:王飞 卫敏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6-23 09:35: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四方面新问题推动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信息化的发展和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应用,保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促使我国对实施了20年的保守国家保密法作出修订。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保密局局长夏勇22日下午就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作了具体说明:

??国家秘密存在的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了变化,国家秘密载体由纸介质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亟须对现代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条件下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的制度补充完善;

??保密工作的对象、领域和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经济和社会组织进入涉密领域,涉密人员流动性增强、流向复杂,管理难度加大,需要对涉密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制度做进一步完善;

??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解除等定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

??现行保密法关于保密法律责任的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需要。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