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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7月1日起 强行上下地铁或将被“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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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7-02 22: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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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华西都市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7月1日起 强行上下地铁或将被“拉黑”-

从7月1日起,新实施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了9类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包括禁止强行上下车,禁止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禁止在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针对乘客在轨道交通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规定》明确表示,将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乘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也就是通常认为的“黑名单”。

在地铁上,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此也有相关规定。哪些事儿不能在成都地铁上干,一起来看看吧。

饮食处罚

再忙也别在地铁上吃东西

最高罚200元

自2016年《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起,有关车厢内能不能吃东西的问题便一直受到关注。在早高峰时段,乘客在地铁上吃早餐的行为较为普遍,大部分人给出的理由是“赶时间,只有在坐地铁时吃了。”也有不少人反映,经常遇到在地铁里吃包子的人,味道很大,很影响旁边的乘客。

根据《条例》,规范乘客文明出行,营造良好乘车环境的要求还有更多,包括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禁止躺卧、乞讨、收捡废旧物品;禁止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弹奏乐器;禁止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散发宣传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等。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将受到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处罚。

物品禁带

除导盲犬外

其他动物不能被带上地铁

关于是否应当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和除导盲犬之外的其他动物进站乘车问题,曾在一段时间里引发了市民热议。在很多人看来,使用折叠自行车虽符合绿色出行、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但在相对封闭的轨道交通车厢,即便予以折叠仍然存在妨碍通行和致人损害的较大可能。因此,《条例》最终规定,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进站乘车。需要说明的是,将折叠自行车妥善封装后作为“行李”只要符合携带行李的要求,是可以进站的。

同时,近年来各类型的禽流感暴发频次逐渐增多,禁止携带动物进站有利于预防疾病传播,但视力障碍患者携带具有导盲犬证、动物健康免疫证明的导盲犬作为其必要的出行指引工具除外。

严惩逃票

“主观恶意”逃票行为

除补票款外还将行政处罚

成都地铁每天都承担着庞大的客运运输,一些坐地铁的“马大哈”常会把车票弄丢。《条例》明确,乘客无票乘车的(包括持无效票乘车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不设处罚措施。

但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条例》指出,除了按照前述规定承担补足票款的民事责任外,还设置了行政处罚措施。2018年5月19日22时40分许,成都草莓音乐节散场后,成都地铁4号线非遗博览园站迎来了数千名乘客。其中一部分乘客未购票直接翻闸进站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与讨论。随后成都地铁在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支持下,通过票务系统、电子支付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核实当晚翻越闸机的乘客信息,翻越出站闸机进站的乘客有112人,有106人在当天出站时已主动补票。未补票6人逾期将被罚款,同时列入黑名单影响日后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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