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水利电力部第十四工程局诉云南省 机电设备公司房屋产权纠纷一案是否属人民法院主管问题的批复
  •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89-01-03
  • 【生效日期】1989-01-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水利电力部第十四工程局诉云南省 机电设备公司房屋产权纠纷一案是否属人民法院主管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水利电力部第十四工程局诉云南省
机电设备公司房屋产权纠纷一案是否属人民法院主管问题的批复

(1989年1月3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民法字<1988>第287号关于水利电力部第十四工程局诉云南省机电设备公司房屋产权纠纷一案是否属人民法院主管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水电部第十四工程局要求收回的房屋是经云南省委发文件批转调整给云南省机电公司使用的,不属法院主管范围,不应受理,可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此复。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