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法律知识 > 正文

如何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来源:李娟秀 2015-08-25 11:01:00
如何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融资租赁中合同非常重要。那么,如何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呢?合同期满,对租赁物如何处置呢?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由于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其订立程序和内容一般有特殊要求。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方式有:

 

1、供应商与出租人直接订立买卖合同。

 

这是买卖合同订立的典型形式。买卖合同谈判与订立形式上是在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的,但是谈判的实质内容事前通常已基本确定,表现为出租人按照承租人与出租人商谈所确定的条款,及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的内容,为承租方的利益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如果承租人未挑选供应商而委托出租人代为寻找,则承租方应委派代表参与买卖合同的谈判,或先行与出租人就买卖合同中事关承租人利益的条款达成一致。

 

2、承租人作为出租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买卖合同。

 

这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应签订一份代理协议,明确规定承租人代理的权限范围,并将这一情况告知供应商。供应商自始知道承租人作为出租人的代理人签订合同,他就应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向出租人行使,并对其负责,但根据融资租赁性质而向承租人负责的除外。

 

3、承租人将其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转让给出租人。

 

这时通常是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前就已经与供应商确定了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承租人以自己的名义先行订立买卖合同,同时与供应商约定,此后应将买卖合同转让给出租人。在合同转让的情况下,承租人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出租人。实践中,也有承租人直接与供应商订立买卖合同后,出租人直接予以认可并支付货款,而不进行合同转让。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问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4步:

  

第一,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第二,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第三,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

  

第四,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集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于一体,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和买卖两部分。租赁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关系的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2)租赁标的物;

  

(3)租赁标的物的出卖人及其制造厂家;

 

(4)租赁标的物的交付与验收;

  

(5)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成本;

 

(6)租赁期限;

  

(7)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8)租赁物的保险;

  

(9)其他约定。

  

买卖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买卖关系的当事人。其中,出卖人为租赁合同中指定的出卖人,买受人为租赁物的出租人;

  

(2)标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物;

  

(3)标的物的交付;

  

(4)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索赔;

  

(5)标的物的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6)其他约定;

  

(7)承租人对买卖合同的确认。

 

《合同法》第238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上述两部分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其中,租赁和买卖并非完全独立的两个合同,而是相互影响的两个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解除,租赁合同也因标的物履行不能而解除;租赁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解除,则买卖合同可以解除,但解除买卖合同须经三方当事人同意。

 

四、租赁期满对租赁物的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处理有下列三种形式:

 

1、退租法

 

商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要求将租赁物退还给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处理出租物,由于租赁物在出租期满内一般均已达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后难以再租或转让,所以,对租赁物期限届满后的处理,一般不采用这种方式法。

 

2、续租法

 

商在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前的合理时间内,承租人应通知出租人,就租赁物的继续租用进行协商,确定续租期限﹑租金等内容,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时签订续租合同法。

 

3、留购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义货价后获得出租物的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这种方法对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后,对租赁物的处理一般多采用这种方式法。

 

融资租赁合同中,还包含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两部分,订立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而且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互交错,法律关系也非常复杂。因此,订立融资租赁合同要比订立其他的财产租赁合同困难很多。如果想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发展企业,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做好法律风险控制。

相关文章推荐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关于征收后租金问题。
类型:征地补偿 | 2024.11.12 16:15
买房
类型:房屋购买 | 2024.11.10 13:05
房屋出租给中介公司 未到期终止合同
类型:房屋租赁 | 2024.11.06 09:00
办理房产证
类型:土地流转 | 2024.10.31 20:11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房产测绘合同

    【合同文书】 ¥3.99
  • 房产租赁契约

    【合同文书】 ¥2.99
  • 房产评估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商品房产租赁合同

    【合同文书】 ¥2.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甘仕荣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房屋土地、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国家赔偿、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李文亮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公司经营、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人身伤害

    好评:
  •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婚姻家庭、房屋土地、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遗产继承、交通肇事

    好评:

热门服务

  • 我要投稿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