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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房屋租赁 | 2020-05-24 15:30:18

开发商的车位买卖合同有60年,合法吗?

房产开发商,签订车位买卖合同,但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使用权有60年,后期可以自行转让租赁,但开发商这种说法的合同它的性质应该是租赁合同吧?租赁合同一般只有20年,把这份合同中,20年以后剩下的40年的使用权,还有效吗?还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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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过20年不受法律保护,而开发商一定要一次性付清60年的款项,那在合同修改方面,我该怎样保护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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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4 16:36:15
以下是合同,确定为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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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4 17: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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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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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1″
      自动转换:你好嗯,我看一下您的描述啊,然后给你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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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0:49
    • 李新宇 服务方:
      32″
      自动转换:呃,你好啊,按照法律规定的,这个租赁呀,租赁期限最长是20年啊,超过20年的这个原则上超过20年的部分是无效的,但是呢,就是开发商这么写的话呢,就是20年过后呢是自动续期啊,如果他主张收回或者无效啊,因为无效,主张收回的话,这些事啊,不会受到法律知识的啊,一般的买的这个车位呢,实际上就是所有权,但是呢,合同上一般写的是租赁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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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2:04
  • ¥0.55
    • 10″
      自动转换:这情况一般是不保护的,只保护20年,无非是想让你们多付钱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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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0:59
  • 朱琦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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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这种没有产权的车位,其实就是以租代售,但是租赁合同的话,他是只有20年,你没有40年的那个使用权,相当于说你如果现在一次性按照60年的款项租赁的总额付给他,你其实是不能用的,那到时候20年到期后,你还得去主张说这后面的40年的费用你要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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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1:35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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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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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22″
      自动转换: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是这个车位的合同实质性是一个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就就目前我国的法律来说,最高是20年,所以这个60年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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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2:11
  • ¥0.55
    • 现在是存疑的,这种情况下不是说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合同也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而且你想想几十年以后还不知道怎么样,所以风险非常大。需要帮助,请直接下单电话咨询,26年咨询律师,祝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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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3:13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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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商业用地最高的使用年限是40年,而你们签订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是60年。到时候如果开发商没有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需要您来支付。所以建议尽量签订短期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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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4:09
  • 孔繁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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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4″
      自动转换:您好,这种情况下要看开发商对于车位是不是有所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果是开发商自己所有的车费,并且可以买房,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种合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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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4:13
  • 张梓萱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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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目前大部分地下车位都无法办理产权证书,一般签署的合同为20年的租赁合同。出卖的是使用权,这份60年的使用权合同并非无效,建议您如果不放心,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改为租赁合同,约定20年租赁期满以后,您依然享有无限期使用权,应当重新签署合同,若没有重新签署,按该合同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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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4:21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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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你好,像这种没有产权的车位呢,其实就是啊,以租代售,但是租赁合同的话要根据法律规定,只有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是无效的。嗯,所以说呢,这个支付费用的话呢,应该先支付20年的,20年过后呢,另行支付啊。但是20年过后啊,就开发商不能以嗯,不能以这个租赁合同到期为由啊,主张收回啊,因为这个使用权呢啊,实际上所有权就是你的,只不过以租赁权的形式租给你。你这边可以点击一下右上角的答谢啊,随后有不懂的可以继续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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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4:23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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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车位权分两种,一种是产权车位,这在规划上有注明,产权是四十至五十年,有车位证,一种是使用权车位,租赁性质,最高20年,到期后需要办理更名手续,向物业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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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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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6:08
    • 南晓峰 服务方:
      19″
      自动转换:啊,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它这个车位性质应当是使用权车位,他这个就是租赁性质的,最高是20年,20年,20年以后呢,需要再重新办理更名手续,或者说是向物业呢在续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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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7:00
    • 南晓峰 服务方:
      10″
      自动转换:啊,使用权车位,这个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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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5-24 15:38:27
    • 南晓峰 服务方:
      12″
      自动转换:这种情况需要在合同中约定而使用权的期限最高是20年,另外呢,这个费用真的是按20年收取,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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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7:28:05
  • 李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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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超过20年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到了20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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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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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6:49
  • ¥0.55
    • 是租赁合同还是买卖合同,主要取决于是否将产权的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如果不能将产权变更到你名下的话,那么实质上应当是属于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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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7:12
  • 梁进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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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没有“车位本儿”,不能买卖,只能进行使用权的变更。车位使用权变更一般是在物业交割时进行,涉及车位租赁合同签署或转交(租赁不超过20年),合同到期后可以办理更名,部分小区可直接续费使用。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属于欺诈 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可在租赁期限上超过了20年的时候,并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位,即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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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7:48
  • 谌见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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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24″
      自动转换:像这种情况的话,根据这个合同法相关规定啊,就是这个租并合同的话,这个经济的话就坐并合同这个活动的话是20年,20年以后,呃,他这边就可以说续签的话,那按照这个协议说的这个合同是就是说前面20年是有效的,后面40年是可能是不是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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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39:45
  • ¥0.55
    • 无法办理产权证,并不代表没有产权和处置权。因此,仍然是买卖合同关系,而非租赁关系。双方就此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故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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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43:04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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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4″
      自动转换:好的话,那么这种所谓的使用权,而是达到60年,怎么是无穷的?这种使用转让车辆收入使用的最重也需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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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43:16
  • 胡方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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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资料,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20年,根据你这个车位的这个情况,一般都是先租20年,然后再送40年,合同应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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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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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49:26
  • ¥0.55
    • 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20年,可以到期续租。这种情况下,还需要看一下车位是否有相应的产权证,另外对方出售的应该是车位的产权。土地使用权最长是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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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50:33
  • 冯硕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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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1、使用年限不同: (1)使用权车位:通常50年,如果期满后,继续使用要重新购买。 (2)产权车位:车位有70年产权。 2、交易性质不同: (1)使用权车位:不可交易。 (2)产权车位:可以交易。 3、权利不同: (1)使用权车位:指车位只有使用权,一旦期限到期,你要重新缴费,否则停止使用。 (2)产权车位:指这个车位就是你的,拥有所有权。 4、所属人不同: 使用权车位:使用权车位仍然归属开发商。 产权车位:产权车位属于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购房者有产权证明。 5、缴费方式不同: 使用权车位:根据物业或开发商签署协议缴费。 产权车位: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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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56:31
  • 李萌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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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一般最长是20年。超过无效。 车位也可以办证呀,为什么用租赁的方式?开发商只怕也没有证。。租赁合同有没有效还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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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5:57:58
  • ¥0.55
    • 这个属于人防工程,是没有产权的,秉着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转让的是使用权,而使用权的话,只要国家不给收回,基本上是没问题的,而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租赁最长不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不受法律保护,而此时开发商是转让的,是一种使用权,也就是跟你的商品房使用权限是一致的,目前我国大部分开发商都是这样做的,以租代售的形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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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6:03:13
  • ¥0.55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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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如你所述,小区车位如果不是共有部分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可以单独列为使用权进行销售。因此,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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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6:18:59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5
    • 28″
      自动转换:租赁合同最长是20年,主要是没有产权,最终60年时间不符合法律的约定,只要20年的之内也是可以转让猪内的,但是超过了20年,40万元21中宣传的噱头,这个不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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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6:21:55
  • 滕月辉

    律师

    投诉
    ¥0.55
    • 是的,按你所说情况,没有产权停车位不能买卖。租赁最长20年期限。故此,建议慎重。60年使用权到20年租赁斯,应要求开发商降低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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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6:23:30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5
    • 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并不代表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无效。这需要追溯开发商在初期是否是在规划以内,如果不在规划以内,开发商不能以买卖方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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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6:54:46
    • 黄振波 服务方:
      没有产权的车位能否上市交易,需要看您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
      展开
      收起
      2020-05-24 17:10:03
    • 黄振波 服务方:
      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另一种是人防车位。前者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但租赁期不能超过20年,租赁期届满之后可以重新订立。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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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7:13:32
    • 黄振波 服务方:
      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一旦工程具备使用条件,开发商对其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进行使用,维护管理,可以通过租赁获得收益。人防工程的产权属于国家,开发商无权将人防工程出售给他人,只能以租赁方式出租人防地下室的使用权。因此,不能进行产权登记。这一种租赁期限是不定的,如果因为需要随时都可以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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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7:17:16
  • 周明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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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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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5-24 16:56:41
  • 陈华明

    律师

    投诉
    ¥0.55
    • 1.买卖合同,是对物的产权进行交易,不能只交易使用权,单纯的使用权,确实是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最长租赁时效为20年,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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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6:57:55
  • 王正纲

    律师

    投诉
    ¥0.55
    • 15″
      自动转换:要看开发商对于车位是否就所有权和处分权,实际上是一个租赁合同,最高期限是20年,60年的约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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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7:01:44
  • ¥0.55
    • 你好,你描述这个情况,实际上你取得不了车位的这种产权证书,嗯,那么你这个合同其实就是一个租赁合同啊,变相的买卖所谓的什么使用权是吧,建议你还是把这个时间改的小一点,20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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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7:09:27
  • 徐范霁

    律师

    投诉
    ¥0.55
    •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案件,是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的,建议你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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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7:13:42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5
    •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一般小区车位是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应该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另外就算是租车位,法律规定的一般以20年为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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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7:37:46
  • 范月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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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一没有产权的车位也就是只有使用权。二,租赁权最长保护二十年,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保护,除非二十年快到期时重新签订合同。三,如果使用时间涉及拆迁或者其他则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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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7:52:08
  • ¥0.55
    • 是的,这个合同是有问题的,车位一般都是可以买产权的,这个开发商的做法就是故意做一个长期租赁合同,规避所有权,超出的四十年无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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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8:02:33
  • 李欢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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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35″
      自动转换:哦,像这种一般使用前是20年那么长,超过十年之后呢?一般是不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我建议您呢,还是给开发商嗯,协商一下,就是合同内容,比如说首先可以合同把这个期限改为20年,或者是虽然是60年的使用期限,但是每20年嗯支付一次,这个使用费,然后如果说嗯谁租了这个车位,然后继续使用的话,有优先使用的权力,把这个明确规定规定到里面会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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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5-24 18:04:20
  • ¥0.55
    • 这种情况,双方之间不属于租赁关系,不受租赁期限20年的限制,只要开发商拥有车位的产权,该协议有效。。
      展开
      收起
      2020-05-24 18:12:33
  • ¥0.55
  • 孙成山

    律师

    投诉
    ¥0.55
    • 10″
      自动转换:小孩儿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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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8:20:56
  • 施伟荣

    律师

    投诉
    ¥0.55
    • 这份合同,如果解释为使用权转让协议,则是个无效合同。拿车位使用权作为买卖标的,违反了物权法定的原则。 如果解释为车位租赁合同,超过20年约定的部分无效。 看哪个对你有利,你就主张哪个,毕竟车位在一些小区是极其稀缺的资源。 建议你去查询一下小区车位的权属性质,被规划为公共部位的,没有产权可买。
      展开
      收起
      2020-05-24 18:57:33
  • 侯铁男

    律师

    投诉
    ¥0.55
    • 你好,1.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租赁性质,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2.因二十年后的部分无效,因此租赁车位的业主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车位费一年一交比较合理,业主可以联合起来与开发商协商。3.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本地房建部门举报或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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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9:04:23
  • 陈晨晓

    律师

    投诉
    ¥0.55
    • 租赁合同最高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那部分无效。剩下40年怎么处理?应该用另外的协议来处理。只是你们应该写一份协议,写好说这个房产的使用权是多少年多少年这样约定,而不单单只用这个租赁合同,如果只是租赁合同的话那法律保护不够全面。如果需要起草协议的话,可以联系我。
      展开
      收起
      2020-05-24 19:07:26
  • ¥0.55
    • 12″
      自动转换:哦,它这个产权肯定是没有产权的车位哦,所以说只能签那种长租合同,杭州合同最多只能签20年啊!
      展开
      收起
      2020-05-24 19:17:37
  • ¥0.55
    • 21″
      自动转换:你好,没有产权的车位在法律上来说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这些都属于消防,不建议购买这种车位,如果已经买了的,那后期的话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如果遇到问题的话,额,你们就可以要求开发商,然后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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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19:18:38
  • 王建勋

    律师

    投诉
    ¥0.55
    • 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车库的产权 他是没有权力进行出卖该车库的 开发商出租该车库超过二十年以上的 可以让他返还法定之外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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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5-24 19:55:20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55
    • 车位转让使用权算是出租,因为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从性质上属于租赁合同。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可以说明转让人对车库不具有所有权,其只具有车库的使用权,其将车库使用权进行转让,需要满足租赁合同的有关约定,不能超过其所享有的使用期限。建议拒绝支付多于期限的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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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5-24 19:56:34
  • 袁影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55
    •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20年,超出部分无效,被告应返还合同无效部分对应的转让费并赔偿原告损失,将租赁期改为20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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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5-24 20:26:01
  • 蒋巍巍

    律师

    投诉
    ¥0.55
    • 19″
      自动转换:如果说没有产权证,只有十元钱那么这个十分前是可以约定使用期限的,嗯,但是呢,这个60年这个说话嗯,是我国里面没法律说没有规定的。
      展开
      收起
      2020-05-24 20:26:44
  • ¥0.55
    • ①从您提供的图片来看,你方获得的是相关车位的使用权。相关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期限取决于甲方对该车位是享有使用权、经营权还是所有权。 ②如果甲方对该车位享有所有权,从该合同的表述以及交易模式来判断,该合同在本质上应定性为租赁合同。在此情形下,你方的担忧不无道理。 ③如果甲方对该车位享有使用权或者经营权,在其所享有权限的期限内,该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有效。因此,您尚需核实相关情况,以确定该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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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20:30:55
  • ¥0.55
    • 合同法明确规定租赁合同最长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改合同基本不可能,因为有一个改的,其他人都可能会改,开发商不可能同意。建议向当地建设局等主管部分反映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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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20:37:20
  • 陈光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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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车位没有产权的,则不可以转让出售,按照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的期限o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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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20:44:08
  • 马晓鹏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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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现实中,开发商不会同意你修改合同的。如果能同意你修改合同,那你把租赁合同期签成20年,交纳20年的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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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21:02:19
  • 任丽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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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奖励 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开发商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我来答有奖励 华律网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 2020-03-26 01:46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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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21:05:44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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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5
    • 你好,车位使用权60年,合同性质不是租赁合同,依然是使用权的买卖合同。对车位土地没有所有权,使用权就是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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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4 21:33:41
    • 答谢
      您好,这种情况,可能车库本身办不了产权证,所以才会出现使用权转让,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保障不了使用权,或者过了二十年得不到保障,可以要求赔偿一定的违约金。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一对一咨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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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5 0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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