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劳动试用期问题

劳动试用期问题

时间:2020-12-10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即: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要举证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方可行使解除权,并需要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内要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外的“特殊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炒老板鱿鱼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劳动者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仍有选择的权利。为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介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发现自己不适于从事该工种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无须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即: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做到:1.遵守解除预告期

2.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用人单位可否以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主张劳动者违约?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只限于两种情况,即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条款。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个体工商户未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补救
类型:劳动合同 | 2024.11.15 14:22
工伤
类型:工伤事故 | 2024.11.11 11:37
骑手赔偿问题
类型:工伤事故 | 2024.11.11 06:34
少发200块钱能被迫离职?
类型:工资待遇 | 2024.10.16 12:20
劳务纠纷
类型:劳动合同 | 2024.10.15 15:59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劳动争议和解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劳动仲裁授权委托书

    【合同文书】 ¥0.99
  • 国企高层劳动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电力企业集体劳动合同

    【合同文书】 ¥4.99
  •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协议

    【合同文书】 ¥2.99
  • 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

    【合同文书】 ¥3.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雷博文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人身伤害、劳动人事、财产损害、交通肇事、婚姻家庭

    好评:
  • 龚路明 律师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婚姻家庭、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闫美青 律师

    专长: 交通肇事、劳动人事、借款担保、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