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典型案例 > 医生下班后在家猝死 未被认定工伤

医生下班后在家猝死 未被认定工伤

时间:2020-07-0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情是情,法是法,不能相互替代!
不认定工伤是否违法呢?

【湖北一医生1个月接诊3000多名病人,在家中猝死未能认定工伤】 2月13日6时许,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医生刘文雄在家中猝死。由于刘文雄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也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死亡,2月20日仙桃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目前,刘文雄家属决定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一份《医生每日就诊量》统计表显示,刘文雄在1月12日至2月12日共接诊患者3181人。2月12日8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刘文雄在发热门诊上班,17时许下班回家,22时还有患者电话问诊。(新京报)

《工伤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个体工商户未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补救
类型:劳动合同 | 2024.11.15 14:22
工伤
类型:工伤事故 | 2024.11.11 11:37
骑手赔偿问题
类型:工伤事故 | 2024.11.11 06:34
少发200块钱能被迫离职?
类型:工资待遇 | 2024.10.16 12:20
劳务纠纷
类型:劳动合同 | 2024.10.15 15:59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劳动争议和解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劳动仲裁授权委托书

    【合同文书】 ¥0.99
  • 国企高层劳动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电力企业集体劳动合同

    【合同文书】 ¥4.99
  •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协议

    【合同文书】 ¥2.99
  • 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

    【合同文书】 ¥3.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周雄 律师

    专长: 收购兼并、企业设立、企业合规、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公司经营、财务税务、民事诉讼

    好评:
  • 石东琴 法律执业者

    专长: 民事诉讼、交通肇事、劳动人事

    好评:
  • 周翔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劳动人事、人身伤害、交通肇事、财产损害、民事诉讼、遗产继承、借款担保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