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人 ,毕业后一直自由职业,没有办理社保,现在可以自己办理么 还是要找公司代理缴纳?
以广东省为例,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无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在工商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参保缴费的,凭工商营业执照,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
具体参保条件如下:
1、本省
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社保介绍: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个人缴纳社保可以通过灵活就业参保办理。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适应以互联网经济、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兴业态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保障新兴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青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
医疗保险。
其中,对暂不具备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今后不得补缴。
个人社保的缴纳方法:
1、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不管是否有职业,只要是本地户口的人都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或者可以选择挂靠单位办理社保,而非本地户口的人需要进行挂靠单位办理社保。
1、非本地户口进行挂靠单位办理社保的意思是:联系一个正规的可以合法代缴的公司,并和对方签订代缴协议,提供个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向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即可完成社保的办理。
挂靠的单位办理社保需满足的条件是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年龄男性50岁以下,女性在45岁以下。
2、也可以进行网上办理,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申领自己的网上开通密码,之后即可随时开通办理。
即使是开具社保证明,也可网上办理,而且政府各个部门还可以通过地税部门的网上社保证明查询系统,确认该社保证明的真伪。
当然可以的.
社保办理和续交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4000左右/年,医疗为*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或续交社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自己办理,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异地户籍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