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工作了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现在想离职厂里不批准,现在应该怎么办?
1.辞工叫解除
劳动关系。法律上有三种情况。第一,双方协商一致。第二提前三十天履行告知义务。第三随时离职(企业存在过错,包括不缴纳社保,克扣工资等)。2.在辞工的具体操作上,可以直接自己写好辞工书,复印三份,原件交给企业,自己留一份复印件,再去邮局快递一份。3.特别注意离职只需要履行告知义务不需要批准,如果你按照具体的操作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企业,你可以带上证据,去找劳动监察的。最后你要改变一个认知误区。是否签订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这是两个问题。没有合同建议关系依然需要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另外还要特别注意,没有合同可以主张两倍工资。没有合同仅仅代表没有明确的约定而已。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应先了解两点劳工佣工
法律常识:
首先,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其次,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两点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1、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首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同时,也可以主张:用人单位...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要内容。《劳动合同法》规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就是后续补签了劳动合同也不能免除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未签劳动合同出具
劳动纠纷通常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超过试用期,提前三十天书面向单位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适合强制履行,不存在离职不批准的问题。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
放心,如果一段时间后可以形成事实合同(缴纳
五险一金,工资卡和工作牌)打,发生争议最不利的是雇主,而这也是老板法盲的表现。
先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