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供职于武汉某教育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入职,2020年4月1日提出离职,4月22日正式离职,有以下疑惑。第一,疫情期间,2月,3月全月无休满勤线上工作,2.2通知开始线上工作。公司在2.13发布公告称,2.1到13日只有工作日计入考勤,之后每天的工作完成后,交由人资以工作量核算考勤天数,最终2月出勤28天,被计为20天,3月出勤28天,被计为21天。且线上办公期间,每日早8至晚10都有工作,但所有员工均被认定工作量不饱和,不予核算实际工作天数。我的疑问:由公司单方面核算工作量考勤是否合规?因工作性质,实际居家办公期间工作更加繁重。第二,公司全称xx教育公司,但公司传达的,签署在3.24的防疫指挥部批复的复工许可,落款是xx科技公司,此时武汉仍属于中高风险地区,公司属于第四类企业,尚不属于可复工企业,却以科技公司拿到复工许可,并开始催促员工为返汉复工做准备。我的疑问:复工许可公司与实际供职公司名称并不一致,是否是合法合规复工?第三,公司于4.1单方面发布公告称,4.2至4.8期间必须返汉,否则这期间的线上办公一律不予计入考勤,无工资,按休假处理,9日后计旷工处理,且这期间每日的工作必须完成。也就是说,本身在武汉的员工居家办公有工资,而外地员工只要没有提交返汉证据,则必须工作且没有工资。目前4月考勤已出,已与公司协商过,依然坚持按此规则计算不予修正。我的疑问:首先,该规定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
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中,对疫情期间正常在家办公应视为正常劳动的要求;其次,要求工作却不支付报酬,也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第四,公司1月工资本应于2.16发放,因疫情原因延误,最终在3.6发放借支工资3000元,剩余部分称开工10日内补齐。2月工资于3.16发放,但只含基础工资不含绩效,3月工资人资称因我提出离职暂扣,离职手续办理后结清,但直至今日,我尚未拿到1月借支以外应补齐的工资,2月绩效工资,3月全月工资,4月全月工资。我的疑问:公司承诺于5.16再补齐所欠工资,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
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1,2,3月份工资则更不应以我提出离职为原因,不予在4.16日正常发放。希望能就以上4个问题得到相关解答。
1、协商解决:绝大部分的
劳动争议,走上法庭基本上都是双输。对个人来说,一裁二审走到底,即使你能拿到一定的补偿,但付完律师费之后,对不对得起你大约一年到一年半的折腾?对于企业来说,不管有没有道理,多多少少会被判付一点钱,而且有其他类似情况的员工会不会效尤,也值得思考。所以,理想的方式是协商解决,按照法律规定的金额,打个6折左右,双方应该比较容易接受。
2、监察大队投诉;这个比较损,如果是具名投诉,就必须给员工答复,企业想拖都没得拖。会要求企业提供很多东西,非常麻烦。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对双方都公平,但是是最劳民伤财的一种方式。不过现在仲裁委和法院都会在庭上提出调解建议,最好双方能在庭上调解解决,既节省时间和精力,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也足够。
1.申请书尽可能详细。不是说口水话,而是把对方违法条款罗列清楚,那一条,哪一款。因为仲裁庭也是和稀泥的地方,他们会找漏子,寻求双方平衡,简单说就是你要求的赔偿会降低。
2.也是因为可能被和稀泥,你提出的要求尽可能的多。因为赔偿只会打折,不会追加。
3.最后结果出来后,若是当场和解,除了赔款金额时间,谢清楚,你可以加上逾期不赔,每日按多少利息支付。因为被告拖欠的可能很大,要不然也不至于闹到仲裁。
4.仲裁前,充分准备才能做的不紧张。说话慢点会更自信,更多时间思考,而不会乱了阵脚。
应该去仲裁的,发生
劳动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的途径解决,具体程序如下:
(1)双方协商。
(2)调解。可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更省时。
(3)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4)起诉。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经常发生的事,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就会找寻各种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实际上法律规定了多种解决途径来解决劳动争议,最简便快捷的就是与企业协商,但是往往的不到想要的效果。那么劳动争议不能仲裁吗?关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发生劳动仲裁,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我觉得应该吧,比较我们国家关于劳动纠纷的法律制度还是比较完善的,再说我们国家不是还有劳动保护法吗?
如果能解决的就不用,实在解决不了的就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有证据并且能证明公司方过失的可以申请仲裁
看劳动合同规定,一般先去仲裁,仲裁对公司很不利
部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