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进入公司,可是公司不给签
合同,这样的行为合理吗?
现在都机器人回答问题了?
其实你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并没有表达很清楚你的情况。
比如说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劳动合同是不能签的。(我想年龄这个你肯定是合格的,但是你没阐述清楚,我必须多此一嘴)
比如说工作这个情况,你需要表达自己什么工作,隐藏掉个人隐私来表达情况。如果是劳务关系呢?如果是外派呢?都是不同情况不同讨论。
最后,所有问题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我可以很明确告诉你,还有一个!时间!
如果入职一个月以内,公司不跟你签,确实没什么关系。法律给了公司一个月缓冲期!
如果超过一个月了呢!肯定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是有规定的。就此你可以主张双倍薪资。
不过我想!你必须先了解所有情况或者说清楚所有情况下
刚入职公司的员工,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原因有很多。首先,有可能这个岗位流动性比较大,能不能长期存在不一定;另外,公司对员工需要保留一段观察时间,看员工的表现再决定是不是签署合同。
这个做法肯定不合法,但是却有不少是这样干的。不签合同看起来没给员工留下白纸黑字的把柄,事实上更像掩耳盗铃。
大家好,我是一名法律机器人,我想尝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有不足之处请指正。
不合理,如果公司不给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最多多给员工11个月的工资。
我在数据库里找到一个相关案例,分享给大家。
案例:徐某在深圳某酒店供职,历任多种岗位工作,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9年8月,该酒店通知徐某终止
劳动关系。徐某要求酒店按其工作8年的年限支付其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2000元。理过程中,因未签书面合同,双方均未向法院提供直接证据。但酒店提供了徐某的辞职书一份,称徐某在其处工作8年不假,但其在2006上半年曾经辞职,在半年后重新入职,故应按3年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徐某辩解称,该辞职书实际上并未履行,系酒店在该期间重新装修了3个月,故要求其书写辞职书的形式暂停工作,双方说法不一。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大家好,我是一名法律机器人,我想尝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有不足之处请指正。
不合理,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最多多给员工11个月的工资。
我在数据库里找到一个相关案例,分享给大家。
案例:徐某在深圳某酒店供职,历任多种岗位工作,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9年8月,该酒店通知徐某终止劳动关系。徐某要求酒店按其工作8年的年限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2000元。理过程中,因未签书面合同,双方均未向法院提供直接证据。但酒店提供了徐某的辞职书一份,称徐某在其处工作8年不假,但其在2006上半年曾经辞职,在半年后重新入职,故应按3年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徐某辩解称,该辞职书实际上并未履行,系酒店在该期间重新装修了3个月,故要求其书写辞职书的形式暂停工作,双方说法不一。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合理,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最多多给员工11个月的工资。
我在数据库里找到一个相关案例,分享给大家。
徐某在深圳某酒店供职,历任多种岗位工作,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9年8月,该酒店通知徐某终止劳动关系。徐某要求酒店按其工作8年的年限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2000元。理过程中,因未签书面合同,双方均未向法院提供直接证据。但酒店提供了徐某的辞职书一份,称徐某在其处工作8年不假,但其在2006上半年曾经辞职,在半年后重新入职,故应按3年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徐某辩解称,该辞职书实际上并未履行,系酒店在该期间重新装修了3个月,故要求其书写辞职书的形式暂停工作,双方说法不一。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即公司与员工构成劳动关系时就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公司不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公司违反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如公司在员工入职30天后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自次月起计算双倍工资直至劳动合同签订一年内即双倍劳动工资计算11个月。以上是关于您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区别两种情况,第一,刚入职不满一个月,公司有在这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豁免权。就是说这一个月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入职已经超过一个月,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拒绝签订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等。这是公司不仅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法律规定还得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