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去年6月,黑龙江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女员工柴媛疫情期间居家办公时被一名男子入室用数据线勒颈杀害,家人为其申请工伤奔波一个多月未果。
报道刊登后,柴媛的姐姐柴芳联系上了记者采访的律师,律师在了解对方家境后决定无偿提供帮助。经过一年的努力,经历行政复议、法院起诉,8月15日,柴媛的家人终于收到了人社部门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律师表示,现代社会每个人遇到的风险种类不断增多,通过工伤保险制度来分散这些风险的后果,符合时代变迁下现今工伤保险制度理念。
网友热评:
1. 我觉得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内,包括上下班途中,不管在哪,出现伤亡都应该算工伤。
2. 失去的再也回不来了,重新认定只能说是给其家人一丝安慰,愿逝者安息,活着的坚强起来!
3. 在家办公当然属于工伤,况且公司疫情期间采取的是弹性工作制,死者在工作中遇害,公司理应大气赔付。
4. 平民打这样的官司太难了,虽然结局好,但是过程太过艰辛。也抚平不了心中的伤女之痛。
5. 赔多少钱都换不来一个年轻的生命,女孩子一个人在家真的要注意安全。
今日学法: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要认定工伤,需要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三个要素。《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所以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及《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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