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风公司是×××号出租车的所有人,案外人杨春林为该车的承租人,贾哲哲为杨春林雇佣的司机。贾哲哲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致孔繁刚受伤,侵犯了孔繁刚的身体权和财...
根据国务院《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
关于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范才银与王佳洪系雇佣关系,王佳洪为雇主,事故发生在范才银驾车下班的途中,应认定为其系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致人损害,且王佳洪本身对其所有的车辆未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义...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部分,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按比例承担。本案中,交警部门根据事故勘查和处理规程,依法作出事故认定,...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原告陈银娟与被告李兴忠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陈银娟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合理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本案的关键是被告人陈孙铭对高速驾驶摩托车冲关时将游希良撞死的严重后果,在主观上是持放任的态度,还是持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态度。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事故各方按责任大小分担损失。2、原告虽系农村居民,但事故发生前,原告全家在城镇居住生活一...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根据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的认定:被告卢建荣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依法予以赔偿。
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真实、合法、有效,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次交通事故中原告高荣喜应承担次要责任即30%,被告郭晓亮应承担主要责任即70%。
原、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张家口市公安局崇礼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客观、真实。对原告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高帆应承担主要责任即70%,曹明有应承担次要责任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