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直属海关关长行为规范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0-09-01
  • 【生效日期】2000-09-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直属海关关长行为规范

直属海关关长行为规范

(2000年9月1日)

直属海关关长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思想和要求,自觉地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依法行政,为国把关”和“从严治关”的方针,管住自己的人,把好国家的门,积极认真地履行好关长的职责。
为实现上述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直属海关关长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直属海关关长的行为,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信念坚定 政治坚强



第一条 忠于党、忠于海关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上的考验。

第二条 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深刻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思想和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三条 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第四条 讲全局、顾大局,树立全国海关一盘棋思想,强化垂直领导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执行中央的统一政令和总署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明辨是非,辩证思维,旗帜鲜明弘扬正气,遏制歪风。

第二章 牢记宗旨 端正作风



第六条 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七条 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和干部职工的正当利益,不能对国家利益和群众要求漠然置之,甚至损公肥私、损人利己。

第八条 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条 深入实际,讲求实效,熟悉关情,了解社情,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第十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改革创新,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工作。

第三章 增强党性 陶冶情操



第十一条 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品德修养,以身作则,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模范。

第十二条 讲理想、讲信念、讲党性,志存高远,淡泊名利,积极奉献,不为私利乱拉关系,搞不正之风。

第十三条 襟怀坦白,光明磊落,言行一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传播或者听信小道消息。

第十四条 胸襟广阔,宽宏大度,不准嫉贤妒能,或利用职权和服务之便搞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谦虚谨慎,待人真诚。

第四章 拒腐防变 廉洁从政



第十六条 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醒头脑,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七条 不徇私情,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谋求特殊照顾,正确处理与工作对象的关系,坚决清理贴着海关发财的“三个小圈子”,管住自己的配偶、子女,严格执行公务回避制度。

第十八条 谨慎交友,减少应酬,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工作对象的礼金、礼物和馈赠。

第十九条 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不贪图享乐、挥霍浪费,不攀高比阔、搞特殊化。

第二十条 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和总署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准则和规定。

第五章 依法行政 照章办事



第二十一条 严格依法行政,坚决贯彻国家法令,忠实履行职责,不背离职守、擅作主张、超越权限行事。

第二十二条 正确处理好把关与服务、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自觉维护国家的全局利益,把好国家的经济大门。

第二十三条 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程序规定审批或干扰下属正常执法。

第二十四条 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反映情况,不弄虚作假、压情瞒情不报,或歪曲事实真相、欺上瞒下。

第二十五条 提高政治敏感性,增强责任意识,及时了解和掌握执法动态,不得玩忽职守,管理失察失控。

第六章 敢抓善管 从严治关



第二十六条 坚持“从严治关”方针,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不得对错误言行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带好队伍,管住下属。

第二十七条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狠抓制度落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执法腐败和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确保执法执纪到位。

第二十八条 熟悉干部情况,掌握队伍动态,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审时度势,统揽全局。

第二十九条 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断提高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三十条 坚持“两手抓”,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善于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造就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海关干部队伍。

第七章 团结班子 强化领导



第三十一条 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讲党性、讲大局、讲风格,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多交心通气,不互相拆台、搞无原则纠纷。

第三十二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坚决执行党组决议,不搞个人说了算。

第三十三条 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怕亮丑揭短,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十四条 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知过必改,有错必纠,不文过饰非,不争功诿过。

第三十五条 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不准封官许愿,以人划线,凭个人好恶和关系选人用人,搞小圈子。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适用于直属海关关长、副关长、党组纪检组长。海关院校校长(院长)、副校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参照执行。

第三十七条 直属海关党组负责本规范的贯彻实施,党组纪检组和人事部门协助党组抓好本规范的落实。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范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规范由总署人事教育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