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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18 号
  •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 【发布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18号
  • 【发布日期】2003-02-20
  • 【生效日期】2003-02-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1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18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02年9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10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和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的需要,结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实际工作,我部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地质矿产部和国土资源部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国土资源部2002年第10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废止《国土资源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所列的部门规章。

附件:国土资源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附件:
国土资源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7件)


序号
名称
发布单位及令号
发布时间

1
土地信访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5号
1997年3月10日

2
地质矿产部设备管理办法
地质矿产部令第2号
1989年3月22日

3
地质矿产部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办法
地质矿产部令第4号
1989年5月8日

4
地质矿产部队长(厂长、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地质矿产部令第4号
1989年5月8日

5
社会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办法
地质矿产部令第10号
1990年9月28日

6
地质矿产部实施安全否决权的规定
地质矿产部令第12号
1991年8月26日

7
地质矿产部废止部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条款的决定
地质矿产部令第18号
199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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