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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双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双城市周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请示的批复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3〕71号
  • 【发布日期】2003-11-15
  • 【生效日期】2003-11-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双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双城市周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请示的批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双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双城市周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请示的批复

(哈政综〔2003〕71号)




双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局部调整双城市周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双政呈〔2003〕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对周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从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机动建设用地指标100公顷中划出9.6公顷作为周家镇建设用地指标,并将该镇东新村20号地块一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

二、调整后,要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建设用地不超过省下达的指标。

此复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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