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文〔2008〕22号
- 【发布日期】2008-06-11
- 【生效日期】2008-06-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州市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州市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穗文〔2008〕22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加强我市民营企业投诉受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广州市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孔少琼(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曹鉴燎(副市长)
成 员:陈绍康(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家成(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郑烈城(市纪委常委)
秦耀生(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谢春潮(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马卫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黄晨光(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王华兴(市编办副主任)
易 鸣(市经贸委副主任)
马 曙(市科技局副局长)
何 靖(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火松(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杰明(市财政局局长)
黄金锋(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曹寒松(市建委副巡视员)
高耀宗(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戴剑锋(市环保局纪委书记)
李绍权(市规划局副局长)
吴林波(市物价局副局长)
黄树荣(市工商局副巡视员)
林歌士(市质监局副局长)
汪元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抗帝(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倪官礼(市法制办副巡视员)
陈 平(市金融办副主任)
李永健(市府研究室副主任)
王海波(市法院副院长)
雷卓民(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黄国强(市工商联巡视员)
李健强(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合署办公。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黄国强同志兼任。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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