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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关于哈尔滨市有机食品产业开发的报告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综〔2004〕19号
  • 【发布日期】2004-03-10
  • 【生效日期】2004-03-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关于哈尔滨市有机食品产业开发的报告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关于哈尔滨市有机食品产业开发的报告的通知

(哈政综〔2004〕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农委《关于哈尔滨市有机食品产业开发的报告》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哈尔滨市有机食品产业开发的报告

市政府:

为深入贯彻国家农业部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战略,加快我市有机食品产业开发步伐,实现有效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增进人体健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开发有机食品产业的基础优势

有机食品也称生物或生态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发展有机食品不仅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技术挑战的需要,也是适应质量安全食品国际化的需要。我市开发有机食品产业主要具有两方面优势:一是外部优势。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在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同时,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要求,国家农业部和省政府相继成立了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负责办理有机食品认证和管理工作,并与国际有机食品组织建立了互认关系,为我市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创造了条件;同时,国家实施的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改造战略,将建设绿色食品基地作为重点支持项目,又为我市开发有机食品产业提供了有利契机。二是内部优势。我市作为省会城市,具有生态条件好、农产品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科技力量强等得天独厚的基础条件,为全面开发有机食品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明确有机食品产业开发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原则,规划2004至2010年我市有机食品工作目标是:2004年,有机食品企业发展到3个,认证产品18个,实现商品量1万吨;2010年,有机食品企业发展到15个,认证产品90个,实现商品量20万吨。

三、合理规划有机食品产业开发布局

建设8个有机食品产业开发带:一是有机山特产品开发带。重点开发依兰、尚志、通河、延寿、五常、木兰、方正等山区的食用菌、山野菜、浆果、林蛙、矿泉水等山产品。二是有机水产品开发带。重点开发五常、阿城、尚志、方正、依兰、延寿、木兰、通河等山区无污染大中型水库和冷水养殖基地的水产品。三是有机畜产品开发带。重点开发双城、五常、巴彦、呼兰、宾县等重点产粮区的猪肉、牛肉、羊肉、禽肉、鲜蛋、乳品等畜产品。四是有机稻米开发带。重点开发五常、阿城、方正、延寿、通河、木兰、依兰、巴彦等水稻主产区的稻米产品。五是有机玉米开发带。重点开发双城、巴彦、阿城、五常、宾县、呼兰、木兰等玉米主产区的饲料玉米、食用玉米。六是有机大豆开发带。重点开发巴彦、呼兰、宾县、依兰等大豆主产区的大豆制品。七是有机蔬菜开发带。重点开发郊区和哈市周边区、县(市)如双城、五常、阿城、宾县、呼兰等地有机蔬菜。八是有机保健品开发带。重点开发呼兰、巴彦等区、县(市)的小米、仙人掌、刺玫果等保健型有机食品。各区、县(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作方案,采取从现有绿色食品中提升,从生态型基地中选择,从涉外活动中培植,从外埠有机食品中嫁接等方式,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进行开发。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纳入日程,扎实推进有机食品开发工作。各级农委要抓好有机食品开发组织实施工作;畜牧、水利、林业等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有机食品产业开发的规划和实施;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防疫等部门负责做好有机食品产地环境、市场和产品质量的监管;发展计划、财政、农业开发和科技部门负责有机食品产业开发的立项和经费等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定期通报认证进展情况,促进认证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投入机制

按照《黑龙江省省级财政支持绿色食品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黑财农〔2003〕77号)精神,省财政将对绿色、有机食品原料基地建设、加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品牌整合以及专用生产资料开发引进等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有机食品标志认证给予补贴支持。为加快有机食品产业开发步伐,市政府对有机食品发展规划的编制、基地建设、典型示范引导以及标志认证也应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市涉农部门的项目资金也应向有机食品产业开发倾斜,有条件的区、县(市)也应重点扶持有机食品开发。同时,按照多元化投入的原则,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努力争取信贷扶持,大力引进外资,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财源的投入机制。

(三)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

采取相应措施,优先扶持食用菌、山野菜、矿泉水、玉米、大豆、小米等易于办标项目或已获绿标并有条件申办有机食品的龙头企业和已获认证的有机食品公司,保证企业早申报、早获标、早投产,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带动和引导相关企业向有机食品发展。在全市5个省级绿色食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一批市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科技示范基地。按照有机食品产业开发规划,依托龙头企业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对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以及肥料、饲料、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的应用与开发等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以有机食品的科研和标准化示范带动其规模发展。

(四)加强学习宣传,努力营造有机食品产业开发良好氛围

通过媒体、网络和会议、培训等形式,加大对世界有机农业发展历史、现状、趋势和有机食品基础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发展有机食品产业的必然性和应对入世挑战的紧迫性;普及有机食品认证标准、申办程序、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发展有机食品认证的透明度;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战略和有机食品开发扶持政策的学习宣传,消除对有机食品门槛高、费用高、难申办的错误认识,提高干部群众对有机食品产业开发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认识,营造有机食品产业开发的宽松环境和浓厚氛围。

有机食品开发是一个新兴产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在实践中应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农委反馈。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实施。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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