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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建工集团水电三局的通报
  •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2004〕60号
  • 【发布日期】2004-06-17
  • 【生效日期】2004-06-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建工集团水电三局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建工集团水电三局的通报

(粤府〔2004〕6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属下的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在老挝承建了万象市中心大道(2号路)工程。在工程施工的五年多时间里,承担施工任务的全体工作人员克服了生活艰苦、施工难度高等种种困难,经过不懈努力,实现了缩短工期、降低造价、保证质量的目标,提前5个月圆满完成任务。?
该工程在老挝获得多项殊荣:
(一)老挝国家主席签署第16号主席令,授予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一级劳动奖章。这是我省迄今为止,在国外承接工程所获得的最高荣誉。
(二)被老挝交通运输邮政建设部评为国家级优良样板工程,并颁发“优良样板工程”证书。
(三)老挝国家主席签署第18号主席令授予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副局长兼老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图钧老挝国家三级劳动奖章。
(四)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陈图钧、刘国新、周志刚、李玉平、黄韬、钟贤香、李宝中、林利青等八名工程技术人员被评为老挝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在老挝承建的工程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增进了中老两国人民的友谊,而且提升了中国企业在老挝的形象,为我省企业 “走出去”,在国外承接工程树立了榜样。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实施“走出去” 战略,为我省外经贸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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