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2-13
- 【生效日期】2004-12-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88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8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乌牛早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乌牛早茶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一、地域保护范围
乌牛早茶原产地域范围以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乌牛早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永政[2003]19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浙江省永嘉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茶树品种。
乌牛茶(拟改名为嘉茗1号)。
(二)栽培管理。
1.土壤:呈酸性或微酸性,PH值4.5至6.5。
2.种植时间:每年 10月至11月。
3.种植密度: 单条植:行距150cm,株距30cm,每亩苗数3000株至4000株。
4.修剪技术:每年4月份采取台刈剪,重新培植树冠。
5.采摘技术:每年2月25日至4月5日,茶树一芽一叶初展为开采适期。所有茶叶均为明前茶。采用提手采摘。
(三)加工工艺流程。
鲜叶分级摊青付制―青锅―回潮―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