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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5〕68号
  • 【发布日期】2005-01-17
  • 【生效日期】2005-0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68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4]23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费翔,于2005年1月29日到浙江杭州参加“坤和之夜”新春文艺晚会的演出。

请主办方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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