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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号
  • 【发布单位】国家环保总局 海关总署 国家质检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号
  • 【发布日期】2005-01-24
  • 【生效日期】2005-0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号

调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因国家年度商品编码进行了调整,部分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物的商品编码有所调整,现将调整编码后的《目录》予以发布。

受《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内“进口废物名称”栏目格式限制,为便于管理,经研究,统一简化有关货物名称,简化后的货物名称详见附件“证书名称”,“证书名称”与“货物名称”所指货物的含义和范围相同。

对2004年12月31日前(含)签发的已经调整商品编码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准予使用至2005年3月31日(含),逾期未使用完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可直接到废物进口登记中心进行更换。自2005年4月1日起,检验检疫机构凭2005年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检验机构签发的《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证书》受理报检,环保项目检验合格后出具《通关单》,海关凭2005年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通关单》验放进口废物。对2004年12月31日前(含)签发的未调整商品编码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在原商品编号后直接加“00”的视为未调整商品编码。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2.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序号

调整后商品编码

原商品编号

货 物 名 称

证 书 名 称

说明

1

0506.9011.10

0506.9010

含牛羊成分的骨废料

含牛羊成分的骨废料

原骨废料拆号

2

0506.9019.10

0506.9010

其他骨废料

其他骨废料

3

4401.3000.00

4401.3000

锯末、木废料及碎片,不论是否粘结成团;木段、块、片或类似形状

木废料

 

4

4501.9000.00

4501.9000

软木废料;碎的、粒状的、或粉状的软木

软木废料

 

5

4707.1000.00

4707.1000

回收(废碎)的未漂白牛皮纸或纸板及回收(废碎)的瓦楞纸和纸板

废纸

 

6

4707.2000.00

4707.2000

回收(废碎)的主要由漂白化学桨制未经本体染色的其他纸和纸板

废纸

 

7

4707.3000.00

4707.3000

回收(废碎)的主要由机械桨制纸或纸板(例如,报纸、杂志及类似印刷品)

废纸

 

8

4707.9000.00

4707.9000

回收(废碎)的其他纸及纸板,包括未分选的

废纸

 

9

5202.1000.00

5202.1000

废棉纱线(包括废棉线)

废棉纱线

 

10

5202.9900.00

5202.9900

其他废棉

其他废棉

 

11

5505.1000.00

5505.1000

合成纤维废料

合成纤维废料

 

12

5505.2000.00

5505.2000

人造纤维废料

人造纤维废料

 

13

7204.1000.00

7204.1000

铸铁废碎料

废钢铁

 

14

7204.2900.00

7204.2900

其他合金钢废碎料

废钢铁

 

15

7204.3000.00

7204.3000

镀锡钢铁废碎料

废钢铁

 

16

7204.4100.00

7204.4100

车、刨、铣、磨、锯、挫、剪、冲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钢铁废料,不论是否成捆

废钢铁

 

17

7204.4900.90

7204.4900.90

其他钢铁废碎料

废钢铁

 

18

7204.5000.00

7204.5000.00

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含废机床、废机车、废机车头等)

废钢铁

 

19

7404.0000.90

7404.0000.90

铜废碎料,不包括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

铜废碎料

 

20

7503.0000.00

7503.0000

镍废碎料

镍废碎料

 

21

7602.0000.90

7602.0000.90

铝废碎料,不包括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

铝废碎料

 

22

7902.0000.00

7902.0000

锌废碎料

锌废碎料

 

23

8002.0000.00

8002.0000

锡废碎料

锡废碎料

 

24

8103.3000.00

8103.1000

钽废碎料

钽废碎料

 

附件二:

限 制 进 口 类 可 用 作 原 料 的 废 物 目 录

序号

调整后商品编码

原商品编码

货 物 名 称

证 书 名 称

说 明

1

1703.1000.00

1703.1000

甘蔗糖蜜

甘蔗糖蜜

 

2

1703.9000.00

1703.9000

其他糖蜜

其他糖蜜

 

3

2619.0000.00

2619.0000

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粒状熔渣除外))

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

 

4

2620.9990.10

2620.9990.10

含五氧化二钒大于 10%的矿灰及残渣

含五氧化二钒大于 10%的矿灰及残渣

 

5

3915.1000.00

3915.1000

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6

3915.2000.00

3915.2000

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7

3915.3000.00

3915.3000

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8

3915.9010.00

3915.9000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废碎料及下脚料

PET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

下脚料拆号

9

3915.9090.00

3915.9000

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10

6310.1000.10

6310.1000.10

新的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经分拣的碎织物等(包括废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纺织材料制碎织物

 

11

6310.9000.10

6310.9000.10

新或未使用过的纺织材料制其他碎织物等(包括废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纺织材料制其他碎织物

 

12

7204.2100.00

7204.2100

不锈钢废碎料

不锈钢废碎料

 

13

7204.4900.10

7204.4900.10

废汽车压件

废汽车压件

 

14

7204.4900.20

7204.4900.20

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15

7401.2000.00

7401.2000

沉积铜 (泥铜)

沉积铜 (泥铜)

 

16

7404.0000.10

7404.0000.10

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包括废电机、电线、电缆、五金电器)

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

 

17

7602.0000.10

7602.0000.10

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包括废电线、电缆、五金电器)

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

 

18

8101.9700.00

8101.9700

钨废碎料

钨废碎料

 

19

8104.2000.00

8104.2000

镁废碎料

镁废碎料

 

20

8108.3000.00

8108.3000

钛废碎料

钛废碎料

 

21

8908.0000.00

8908.0000

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废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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