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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0号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0号
  • 【发布日期】2005-05-24
  • 【生效日期】2005-05-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0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0号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等两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等两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HJ/T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177-2005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此两项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标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标准信息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www.es.org.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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