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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梅列区撤销徐碧乡暨北门街道办事处更名的批复 <>/font(闽政文[2005]248号)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5]248号
  • 【发布日期】2005-06-25
  • 【生效日期】2005-06-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梅列区撤销徐碧乡暨北门街道办事处更名的批复 <>/font(闽政文[2005]24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梅列区撤销徐碧乡暨北门街道办事处更名的批复

<>/font(闽政文[2005]248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梅列区撤乡并街及街道更名的请示》(明政文〔2005〕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梅列区所辖的徐碧乡,原徐碧乡所辖的列东村并入列东街道办事处,列西村并入列西街道办事处,徐碧、洋山、后洋、廖源4个村并入北门街道办事处。

二、同意北门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徐碧街道办事处。

请你市有关各级政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人员调配、财产处置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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