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函〔2005〕55号
- 【发布日期】2005-07-14
- 【生效日期】2005-07-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资格许可证条件变动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资格许可证条件变动的复函
(国核安函〔2005〕55号)
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条件变动的申请报告》(上动质保〔2005〕08号)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在核承压设备管理上,核设施中的核安全级闸门与核安全级压力容器不属于同一设备类别,其制造技术特点和功能要求也不一样,我局分别对这两类设备进行制造资格许可。因此,两类设备的资格许可证不能互相覆盖。核安全级闸门(含设备闸门和人员闸门)的承制单位应对整个核安全级闸门的质量负责。
(二)按照(HAF601/01)第八条的规定,你单位现持有核安全1级压力容器(包括稳压器等,不含反应堆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可从事该类设备中核安全1级或较低级别的核承压设备活动。如希望获得核安全级闸门制造许可,应单独提出申请。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