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7]34号
- 【发布日期】2007-03-28
- 【生效日期】2007-03-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3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省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省编委《关于设立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甘机编发〔2006〕12号),省政府办公厅设立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承担省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省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处置和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落实省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
二、及时掌握全省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负责接收和办理各市州、各部门报送省政府的紧急重要事项,向省政府领导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传达省政府领导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批示和要求。
三、负责协调和督促各市州、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规划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四、组织修订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专项预案,协调指导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工作。
五、组织开展预警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各市州、各部门的应急演练、信息发布、队伍建设、物资储备、风险隐患普查等工作。
六、配合做好全省应急通信系统建设和应急指挥平台管理维护等工作。
七、承担省政府总值班工作,负责接收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紧急批示、电话、通知,答复电话查询事宜,审核出具赴京车辆介绍信,指导各市州、各部门的政务值班工作。
各市州要根据有关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结合实际,尽快组建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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