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74号
- 【发布日期】2006-05-24
- 【生效日期】2006-05-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7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74号
关于批准对灵武长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灵武长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灵武长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灵武长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灵武长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建议》(灵政发[2005]10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宁夏长枣优系。
(二)栽培管理。
1. 育苗:苗圃地选择地势平坦、排灌畅通地块,以沙壤土、轻壤土为宜。砧木种子选用酸枣核或酸枣仁。选择品种纯正、生长健壮、丰产、优质、无病虫害的成龄结果树的一年生枣头枝做接穗进行嫁接繁殖。
2. 建园:选择土层深厚、土壤肥沃,排灌、交通条件便利的地块。以地下水位1.5m以下、熟土层30cm以上、pH值7.5至8.5,有机质含量较高的沙壤土或轻壤土。
3. 整形修剪:采用纺锤形、小冠形和开心形树形。冬剪以疏为主,短截枣头培养骨干枝。夏剪主要有抹芽、摘心、拉枝、疏枝措施。栽植密度每亩不超过110株。
4. 肥水管理:均衡施肥,前促后控。以有机肥为主,按比例适时追肥。前期注意防旱,及时灌水,8月中旬后控制灌水。
5. 花果管理:采取摘心、花期叶面喷肥、结果期旺长树开甲(环割)、花期放蜂措施提高座果率。调节树势,合理负载,提高果实品质。
(三)果实采收、分级与贮藏保鲜。
1. 果实采收:9月中旬以后晴天采收为宜。采摘时轻摘轻放,防止损伤。
2. 贮藏保鲜:贮藏前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鲜剂处理,用保鲜袋包装后贮藏。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鲜枣果形呈长圆柱形、略扁,纵径≥2.8cm,横径≥2.0cm,单果重≥9g。梗洼深广,果肩平整。果皮紫红色,果点红褐色,不明显。果皮薄,果肉绿白色,致密酥脆,汁液多,酸甜适口。
2. 理化指标:果实可食率≥90%,可溶性固形物含量≥25%,总酸≥0.4,维生素C每100g鲜枣中含量≥345mg。
三、专用标志使用
灵武长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灵武长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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