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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认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7]103号
  • 【发布日期】2007-03-20
  • 【生效日期】2007-03-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认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认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批复

(闽政文[2007]103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对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予以确认的请示》(闽教合作〔2007〕34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确认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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