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办〔2005〕69号
- 【发布日期】2005-08-08
- 【生效日期】2005-08-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强节电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强节电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5〕6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经贸委《关于加强节电管理工作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建设和谐广东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并突出抓好节电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周密部署,促进各项节电措施的落实。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带头厉行节约,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
各地、各部门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贸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八日
关于加强节电管理工作的意见
(省经贸委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及国务院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促进我省经济与能源的协调发展,现就加强节电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电管理工作的意义
我省是能源资源十分匮乏的省份,同时又是能源消费大省,所需能源资源大部分靠从外省购进或从国外进口,能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供应形势异常严峻,错峰用电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大力开展节电管理工作,对缓解我省电力供应紧张局势,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广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电工作。
二、加强节电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写字楼
1.强化用电管理。制定节电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节电工作。采购和使用经认证的节能产品。使用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的,应关闭其他降温电器,并对采用中央空调的办公楼开展节能改造,降低空调用电量和负荷。
2.节约照明用电。推广使用节能灯及灯具,淘汰白炽灯,公共区域的照明灯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办公时间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照明灯。午休时间关闭照明灯。在照度满足办公要求情况下,减少用灯数量。随手关灯,随时巡查,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3.减少办公设备电耗。淘汰各类旧式变压器,推广S11及以上新型变压器,降低变损。办公设备停用1小时以上,关闭设备电源,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插线板总开关。电热水器要定时管理,下班时关闭电源。
4.降低空调用电负荷。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尽量不开中央空调。夏季空调温度控制在摄氏26度以上。使用空调时,应将门窗关严,并关闭排气扇。无人办公时关闭空调。定期清洗空调机过滤网和室外主机。
(二)工业企业
1. 加强用电负荷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生产准备工序前移或错后至电网高峰时段。用电高峰时段,可中断生产设备或生产线参与避峰。在夏天用电高峰季节安排电网设备大修,在日高峰时段安排设备检修,对产生较大冲击负荷的设备采用需量控制;水泥和造纸生产企业破碎、磨细设备安排在电网非峰时段运行;钢铁行业风机、水泵等流体机械按变流量工况运行,调速节电削峰。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严格计量,严格考核,减少厂区辅助、办公、生活等非生产用电。开展企业电平衡测试,摸清企业节电潜力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电耗,减少损失,提高电能利用率。
2.开展节电技术改造。淘汰各类旧式变压器,推广S11及以上新型变压器,降低变损。以电动机为重点,通过推广变频调速技术和新型节能、高效电动机,提高电能使用效率,坚决淘汰落后电机产品。推广高效节能风机、水泵、电热设备、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淘汰一批高耗低效机电产品。降低企业内部线损,提高功率因数,推广无功就地补偿、无功自动补偿和无功动态补偿技术,就地补偿和集中补偿合理配置,加强线路改造,降低企业内部无功环流和内部线损。有条件的企业实施空调系统冰蓄冷技术改造,通过技术改造,转移部分高峰负荷至电网低谷时段消耗。
(三)商场、宾馆、酒楼
淘汰各类旧式变压器,推广S11及以上新型变压器,降低变损。宾馆、酒楼等餐饮业的烹饪要尽量多用气、油做燃料,少用电。商场、酒楼斜梯应使用相控技术。对有条件的高层写字楼、宾馆、大商场推广冰蓄冷空调技术,降低全省用电高峰时段电力负荷,同时减少电费支出。降低空调用电负荷,夏季将室内空调温度控制在摄氏26度以上,室内无人时应关闭空调。注意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插线板总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
(四)居民家庭
市民应树立牢固的节电意识。尽可能使用节能灯。购买家电应选用变频节电型产品、提倡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电热水器随用随关,不要处于长期保温状态。在用电高峰时段(18∶30-21∶30)尽量少用空调,多使用电风扇,空调温度控制在摄氏26度以上。家庭烹饪尽量多用气、少用电。家用电器不用时注意关闭电源,不要处于待机状态。注意随手关灯,尽量减少开灯数量。
(五)城市光亮工程
各级市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市光亮工程管理工作,在用电高峰时段(18∶30-21∶30),所有城市景观照明、公路路灯、休闲活动广场等减少照明用电30%-50% (重大节、假日除外)。各娱乐场所、酒楼在用电高峰时段(18∶30-21∶30)减少30%的霓虹灯或照明用电。全省商业类、住宅小区的所有霓虹灯在用电高峰时段(18∶30-21∶30)一律关停。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晚上一律关闭景观照明。
三、各司其职,确保各项节电措施落到实处
(一)省经贸委
负责全面协调、监督各项节电措施的落实,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根据全省电力供需平衡以及各市节电措施落实情况,制定并下达各市网供用电指标,并及时调整各市错峰用电计划(包括工业企业、非工业以及商业企业的错峰用电计划)。
(二)省物价局
研究制定各种积极电价政策,促进全社会各类电力用户节约用电、避开电网用电高峰。在适当时候将峰谷电价推广到商业企业。研究提出冰蓄冷优惠电价政策,促进企业实施相关技术改造。
(三)省科技厅
负责组织节电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
(四)省质监局
加强节电方面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加强对生产领域节电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五)各级人民政府
所有政府机构都要突出抓好节约用电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成立落实节电措施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商场、宾馆、酒楼及城市光亮工程等节电措施的落实。组织制定实施本地工业、非工业及商业错峰用电计划。各地级以上市选择10-30家用电大户,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制定节能降耗的目标、措施,限期达到目标和要求。选择部分不适合高温条件下作业的用电企业,实施高温天气设备检修,主动避开高峰用电。
(六)各级供电企业
认真做好负荷预测工作,根据电力平衡情况,执行相应的错峰用电计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电网调度,尽量使各电厂发电机组运行在较经济的区域,合理调整系统潮流,努力降低网损。加快普通工业专变用户分时电度表的安装工作,按时实施峰谷电价。加快城网、农网及工业企业与民用混合线路的分离改造工作,减少工业企业错峰对居民用电的影响。
(七)各发电企业
开展附属设备技术改造的研究,推广变频调速技术和新型节能、高效电动机,尽量降低厂用电。根据发电计划,合理调整各台机组的发电出力,努力降低煤耗、油耗。
(八)各级新闻媒体
制定实施节电宣传方案。大力宣传、报道节电先进典型,及时曝光严重浪费能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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