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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 【发布文号】煤安监司函行管[2007]2号
  • 【发布日期】2007-03-14
  • 【生效日期】2007-03-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行管[2007]2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全面掌握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现状,研究部署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重点,更好地指导和促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现状、安全培训机构及安全培训教材使用情况等开展全面调查分析,并按附件1、2、3、4的要求填报汇总后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管司。

二、时间要求及上报方式

1.请各单位于2007年4月30日之前上报,调查统计报表统计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28日。

2.上报方式为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系人:艾娟,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4464064。

电子信箱:juanai123@163.com。

附件:1. 煤矿安全培训情况调查表

2.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调查表

3.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汇总表

4. 煤矿安全培训教材使用情况调查表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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