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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7〕27号
  • 【发布日期】2007-03-19
  • 【生效日期】2007-03-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7〕27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刘友凡副省长

副组长:杜祖森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忠法省水利厅厅长

王祥喜荆州市市长

成员:王玉祥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华新省财政厅副厅长

董卫民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姚云省卫生厅副厅长

龙传华省交通厅副厅长

毛传强省建设厅副厅长

周歆昕省环保局副局长

左雄中省林业局副局长

吴克刚省水利厅党组成员

刘曾君荆州市副市长

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王忠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克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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