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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计发[2005]47号
  • 【发布日期】2005-08-31
  • 【生效日期】2005-08-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农计发[2005]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渔业厅(局、委、办)、农垦总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进一步加强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明确项目投资方向及申报的有关要求,现将《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会同本级财政以厅(局、委、办)计字文联合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1份及相关行业司局5份,同时通过农业部农发项目管理系统(www.nf.agri.gov.cn)进行申报登记。逾期未报或未在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登记的,将不予受理。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我部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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