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综〔2008〕100号
- 【发布日期】2008-05-30
- 【生效日期】2008-05-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关于印发编制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关于印发编制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政综〔2008〕100号)
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三家会商,决定共同研究编制《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加快兴化湾(南岸)开发建设步伐。现将《编制〈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把编制好《规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密切配合,共同支持,确保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莆田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发改委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编制《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福建省“十一五”临港重化工业发展及空间布局专项规划》,为了加快莆田兴化湾(南岸)的开发建设,经莆田市政府、省发改委、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代表共同商议,决定研究编制《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规划名称: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建设规划
二、规划编制的目的
围绕“两个先行区”建设的需要,高起点、高水平编制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建设规划”,为莆田市政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共同推进兴化湾(南岸)区域开发建设提供规划和决策依据。
三、规划编制的重点
《莆田市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建设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以海西纲要、省“十一五”规划、临港重化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为指导,结合莆田市现有产业基础,在充分考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对兴化湾和湄洲湾投资意向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区域范围与主要功能区划分;
(二)规划区域临港产业发展定位与布局;
(三)规划启动区区域的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产业发展目标与布局重点;
(四)规划区域疏港铁路支线、公路干线、电力走廊以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布局与建设时序规划;
(五)规划区域[分近中期(2008―2015年)、远期(2016―2020年)]涉及的土地调整、海洋功能调整及居住人口搬迁规划。
(六)研究提出兴化湾(南岸)区域发展建设的体制机制,提出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本规划编制要突出产业布局、项目带动,具有可操作性,不搞概念性规划,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区域基本现状
包括村镇分布、土地、人口、配套基础设施及地形地貌等
(二)总体规划布局
(三)分期规划
1、近中期规划开发建设区域(含近期启动项目与近中期重点开发区域,2008―2015年)。
2、中远期开发建设区域(2016―2020年)。
(四)近期启动区域
1、项目总体布局平面位置;
2、周边村镇人口搬迁与土地调整、海域功能调整面积;
3、启动期项目的道路交通、电力等配套设施布置方案。
(五)规划区域配套设施
1、道路交通(含铁路支线、疏港公路、近期启动区域连接道路等);
2、给排水、污水处理;
3、供电与通信;
4、港口码头;
5、其它设施。
以上配套基础设施,要求尽可能细化具体建设内容,估算投资额及建设时限等。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政策措施
四、规划编制的具体安排
本规划编制时间紧,任务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落实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相互协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一)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
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莆田市政府、省发改委、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分管领导组成。莆田市政府李飞亭副市长、省发改委郑勇副主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莆田项目筹建处腾光耀主任共同负责规划编制的领导工作。规划编制作小组由省发改委、莆田市发改委、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会同规划编制单位省工程咨询中心和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共同组成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具体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的任务分工
规划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省发改委、莆田市政府共同委托省工程咨询中心和省城乡规划设计院联合编制。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由省发改委郑勇副主任牵头,工业处负责协调组织。规划编制的实地调研、基础资料收集、中间成果征求意见与专家咨询评估会议等,由莆田市发改委承担(王建军副主任负责)。本规划编制工作,涉及总体功能布局与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内容,以省工程咨询中心为主(周跃华副主任负责),同时外邀相关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涉及规划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公共配套设施、村镇人口分布、建设用地、周边城镇协调关系以及各类规划图纸印制等,以省城乡规划院(王建萍副院长负责)为主;涉及规划编制所需的各项基础资料、数据及现场踏勘调研等工作由莆田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具体待细化规划编制工作任务之后再进一步分工。
(三)规划编制的时间进度安排
1、2008年5月31日之前:
(1)确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落实具体任务分工及参加人员名单;
(3)规划编制单位深入兴化湾实地踏勘调研,并完成基础资料搜集;
(4)完成规划编制大纲与规划区域现状图(草图)。
2、2008年6月底: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3、2008年7月底:规划成果咨询评审并定稿。
五、规划编制经费
此次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跨度大,需要省工程咨询中心、省城乡规划院等相关单位共同承担。初步预算经费大约100万元,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统一支付(具体由莆田市政府直接与国投公司商议)。其中,规划经费支付省省工程咨询中心、省城乡规划院各40万,支付莆田市发改委20万,主要用于规划编制过程的调研接待、资料收集、专家咨询评审会议经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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