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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二号线北延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7]44号
  • 【发布日期】2007-12-04
  • 【生效日期】2007-12-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二号线北延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二号线北延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府[2007]44号)




广州轨道交通二号线北延线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于2009年建成开通运营。该工程由白云区三元里起,至嘉禾街望岗村,途经三元里街三元里村、旧白云机场、新市街萧岗村、黄石街江夏村及嘉禾街鹤边村、黄边村、联边村、望岗村、均禾街新科村等地段,全长约9.59公里,设7座车站,在嘉禾街望岗村和均禾街新科村设置车辆段。现就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许可文件确定。

二、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白云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白云区建设和市政局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三、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上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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